军人本色耀天平-记镇江市润州区法院三位优秀军转干部
作者: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7-31 浏览次数:3696
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有这样一群军转干部,曾经,他们身着绿色军装,用一腔热血,保卫着祖国的和平与安宁。如今,虽然战斗岗位变了,但他们的英雄本色没变,由军人到法官,从武警到法警,他们用一身正气,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公平。
本文的三位主人公就是这个光荣群体中的优秀代表,他们的事迹折射出了新时期军转干部的风采。
张龙庚:“爱得罪人”的执行法官
1988年,张龙庚从石家庄军械技术学院转业到润州法院工作,朝气蓬勃的军营生活,造就了他坚毅、多智、爱学习、勤工作的扎实作风。他放弃了政工部门的清闲工作,选择了任务繁重的执行部门,一直保持着一名高素质军人特有的干练果断作风,凭借耿直的秉性及矢志不谕的信念,他迅速投入“新角色,”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并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反复实践,掌握了一套执行工作的新路子。
处在法院这个热点部门,尤其是处在执行口这个位置上,与各色人物打交道,张龙庚每天都处于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的漩涡中。回首几年来的风风雨雨,他深有感触地说“执行难,那可真难,权力网、关系网、人情网几张网一撒开,不亚于枪林弹雨,如果说过去在军营保家卫国是天职,那么今天的天职就是公平、公正仗剑护法”。2006年,被执行人杨某租赁单位房屋到期后拒绝搬出,拖欠房租5000余元,单位申请到法院后,杨某仗着和张龙庚是朋友,满怀希望地找到他,倾诉自己在单位遭遇不公正待遇,请求他给予关照,张龙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杨某拒不执行的前提下,果断对杨某采取了强制措施,由于他的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促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执行案件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惟有案案公正透明,才能把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办好案落在实处。”张龙庚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为了增强执行的公开和透明度,他多次组织执行听证会,让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得到公开公正处理,被执行人深圳某公司在参加完执行听证会后,握着张龙庚的手说:“法院“阳光”执行,给我们一个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我们心服口服”。
天道酬勤,在张龙庚孜孜不懈的努力下,树起了自己执行案件的品牌效应,执行了大批疑难案件,十四年来,他办结执行案件1500余件,解决标的5000余万。先后获得全省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荣立市中院三等功,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徐臻:“敬业、服从、配角”
2001年,徐臻同志从镇江市武警支队转业到法院,是法警大队执行中队负责人。或许是天生的性格使然,或许是军旅生活的历练,在他身上,低调、内敛和稳重使人感受到他的质朴的军人本色。“敬业、服从、配角”,这是他挂在嘴边的话。的确,他用军人那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实现着自身的价值。在全市法警大比武活动中,他沉着应战,获得了全市射击第二名的好成绩,为全队捧回第一名的奖牌洒下了汗水。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他配合执行人员,冲锋在前,在南京江宁的查封现场,被执行单位煽动厂里工人闹事,围攻殴打法官,徐臻奋不顾身冲上前制止,并及时报警,混乱中他的脖子、手臂多处受伤。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
圆满完成了执行任务,他冒着酷暑,将查封的挖掘机护送到法院。2006年年底,他接到任务到北京接访,远在浙江老家的父母年事已高,妻子又要上三班,孩子刚上小学,家里离不开他,但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他还是愉快服从安排,一去就是一个多月,圆满完成了接访任务。法警大队以转业军人为骨干,严格按照军事化进行管理,全力服务审判、执行等工作,六年来,他参与协助执行300多次,处理突发事件30多起,和全队同志创下了连续15年押解、看管、送达、执行死刑等工作无事故的佳绩,法警大队也荣获全省优秀法警大队和模范警队称号。徐臻从事的工
作琐碎与枯燥,平凡多于荣耀,苦多于乐,但这恰恰映射出他曾经作为一名军人的本色。
王新国:当好管家乐奉献
“做人:晶莹剔透,做事,水滴石穿”。这是行装科科长王新国的座右铭,
四年前,王新国回泰兴老家探亲,得知18岁的农村姑娘小颜考取江苏大学后,因父母早亡家境困难面临辍学,他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照顾小颜的责任,将她视为“大女儿”,亲身女儿也愉快地接受了这个姐姐。一晃小颜快毕业了,尽管老王的家属下岗经济并不宽裕,但他表示只要小颜继续读书,他将继续当好她的父亲,支持她完成学业。王新国同志用自己的言行诠释着军人“化作春泥更护花”的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