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87目早上10时,沭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审判庭中正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在法庭教育过程中,少年犯朱某及其父亲双双落泪。少年犯朱某说:“今天我学到了做人的道理,我要向古代的周处学习,痛改前非,我会永远记住李爷爷的话,从新做人!”。朱某的父亲说:“听了老陪审员一席话,真的胜似读了十年的书。我们无知的溺爱,毁了孩子,也毁了这个家!”

少年犯朱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服刑释放后,多次寻衅滋事,在取保侯审期间,连续酒后二次无故打人,造成他人轻伤。在庭审的法庭教育过程中,朱某的父亲竟然在陈述过程中流露出孩子小,家里穷,祈求从宽的情怀,对自己和孩子毫无责罚转化的认识。为了消除隐患,必须从思想上让他们父子认识到各自的责任和是非界限。审判长意识到问题所在,邀请参与庭审的江苏省优秀人民陪审员李玉堂老师对少年犯朱某作法庭教育。李陪审员语重心长地对他的父亲说:“孩子是你的血脉,也是你家庭的未来。过分溺爱是对孩子的伤害,古人常言‘子不教父之过’。”等等之类的话。后对犯罪的孩子朱某,李陪审员提示他与其一起回忆小学教课书的历史故事《周处》。让他深深反思自己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向他昭示了罪行,揭示了犯罪的根由不知法,不学法,所以为所欲为,指出了做人的方向,应以八荣为准。这语重心长的教诲,情与理与震撼,少年犯与其父亲忏悔了,于是出现了刚才的一幕,他们哭了,哭得是那样地痛心,流的是伤心的泪、悔恨的泪。

沭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容入更多的人文关怀,不断地探索创新有效的审判模式过程中的又一动人画卷。对于未成年犯的审判,该庭认识到判刑是给少年犯的镇静剂,而庭审教育却是少年犯转化的催化剂,两者融合,相得益彰,对提高庭审的效果将们加显著。邀请资深的人民陪审员(特别是从事多年教育工作的教师)参与法庭教育是他们探索审判新模式的又一举措之一。对少年犯及其父母进行庭前教育、庭审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类似未成年人犯罪作庭前教育讲座,解答父母在子女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正存在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