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法庭的背后-江苏省沛县大屯人民法庭
作者:刘丽丽 发布时间:2007-08-16 浏览次数:2845
“我们要让‘中国十佳法庭’”这面鲜艳的旗帜一直飘下去,这需要我们法庭的每一个同志竭尽全力、精诚团结”,大屯法庭庭长王诗钥在一次全庭人员会议上这样说。2004年12月,大屯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中国十佳法庭,至今已经三个年头了,这三年期间,法庭的每一个同志,每一天都在这面光荣旗帜下努力着。大屯法庭连续三年结案率最高,调解率最高,被当地人亲切的称为“百姓家的法庭”。
亲情演播室
大屯法庭在一项项荣誉下没有止步不前,在历任庭长的带领下不断探索、创新,寻找调解新路子,迈出办案新步子、建设和谐新村子,连续三年结案率最高,调解率最高,巡回办案数量最多,提供法律服务次数最多,收到感谢信最多。
“法庭开设这个亲情节目真好,让我们感受法律的威严,更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现在才明白,夫妻之间最重要是要互相尊重,彼此珍惜。我们两人之间也没有多大矛盾。是大屯法庭的法官挽救了我的家庭,我感谢你们。”原告许某在寄给法庭的感谢信中这样写到。
近日,大屯法庭的干警们牺牲休息时间在网上搜寻一些典型案例制作成光盘,让前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观看,这些案例大多都是“亲情短片”。很多当事人在看节目的过程中,受到了启发和感动,特别是离婚案件,很多当事人在刚到法庭时双方关系非常紧张,矛盾突出,在看完节目后,大家都能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冷静了很多。当事人纷纷夸赞大屯法庭是“亲情演播室”,大屯法庭的法官们让冷硬的法律变得充满温情。
家和万事兴
大屯法庭的同志们把“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大道理融进了手头的每一件小事情,为老百姓节约每一分钱,为老百姓耐心的解决好每一个纠纷,关心老百姓的生产生活,以宽厚的胸襟、睿智的头脑、温暖的话语为当地百姓耕耘出一片和谐的土地。
最近60岁的老汉贾梁常乐呵呵的,他那个曾经破碎的大家庭又重新团圆了。2006年12月贾老汉的父亲去世,留给五个子女3万元钱,由最小的儿子贾林领取出来并且以贾林的名义暂时存入银行,存折由贾梁保管。2007年2月,贾家老二老三提出要分掉这笔钱,贾梁就去银行取钱,结果发现存折已经被贾林挂失并且将钱全部取走了。贾家老二于是将贾林告上法庭。
姚继东法官接到此案后了解到贾家兄弟五人早已经断绝往来,并住在不同的地区,仍按照程序通知其他兄弟三个参加诉讼。来到法庭后,兄弟五人谁也不愿挨着谁坐,彼此横眉冷对,气氛僵硬。姚法官耐心的分别给他们讲解法律,开导思想,了解到因为给父亲买墓地出的钱数量不同才引发了这场风波,使本来就已经不睦的关系雪上加霜。姚法官从孝敬老人、骨肉亲情方面入情入理、满怀关心的劝解他们不要因为一点钱就伤害了同胞兄弟的感情,说:“老人不在了,世界上只有你们五个人流着相同的血,并且你们又都住在不同的城市,应该互相牵挂才对,你们怎么能把彼此当成仇人呢?”贾林最先流下了眼泪,并且让他的妻子回家拿钱当庭履行了他的义务,贾家老大和老二都放弃了该分的钱,赠与了家庭条件不好的老三。终于,兄弟五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这个破碎多年的家终于团圆了。
和谐新篇章
大屯法庭开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用窗口,设立“涉农案件”审理合议庭,对涉农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种种举措的推出使当地的农民能够在一片公正、便民、利民、亲民、护民的司法环境下和谐的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6年10月,大屯法庭受理了邵某等五原告诉被告李某一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五原告响应杨屯镇政府的号召,自筹资金开挖鱼塘,挖好后一直养鱼至今。2006年9月23日二被告租用他人的挖泥船强行将原告的鱼塘围堰挖开一条长12米左右,深达2米以上的缺口致使原告所养两年的鱼大量游走,损失严重。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原告损失3000元。看似简单的案情背后却存在着一个复杂的关系。
本案表面上是原、被告之间的侵权之争,实则为原、被告对本案诉争的土地的使用权之争。本案中,一方面,五原告只是根据镇“三干会”精神,开挖并使用该块鱼塘,但其承包土地的程序不完备。同时,从被告与杨屯镇张街村1?5组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中看,该协议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承包土地的范围,五原告的鱼塘是否是在该土地承包范围内尚不明确,因此目前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尚不明确,原、被告双方发生的争议应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做出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该案承办法官吴越一向坚持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他不能放任这个纠纷又回到社会上去,于是他邀请原被告双方、镇相关领导与土地管理局的相关同志来到审判庭商议解决之策,最后终于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一个可能造成更大矛盾的纠纷在他的调解下圆满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