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8月20日上午,当张某从金湖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10000元执行款时,激动的对同来的女儿说:“快谢谢法官。这下你的学费有着落了,可以安心报到上学了”。
2005年,张某与其他三合伙承包种植,但时隔不久张某因种种原因退出承包,在退还投资款问题上与合伙人发生争议。去年10月份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合伙人返还张某投资款10000元,并约定还款期限,可至期后合伙人一直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张某一家靠种田为生,妻子又常年生病,家庭比较困难。其女儿在今年高考中被某高校录取,眼看开学日子一天天临近,可10000多元学费无从着落,一时急坏了张某。无奈之下,8月17日下午张某怀揣调解书来到金湖法院立案庭,就还款事宜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并向法官讲明了自己暂时的困境。针对张某反映的问题,立案法官随即与执行局联系,决定特事特办启动执行快速通道,从立案、分案到落实案件承办人,前后仅用了半个小时。18日、19日案件承办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驱车30多公里分别寻找三名合伙人,一趟不行两趟,不厌其烦地做三人思想工作,既阐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又讲明张某家庭的困难以及女儿求学的特殊情况,通过释法明理终于使三名合伙人将10000元现金如数交到执行法官手中,由此也圆了张某女儿的求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