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大盗跨省疯狂作案 312国道“幽灵”终伏法
作者:张智慧 发布时间:2007-09-03 浏览次数:1305
26岁的孙芹告系山东临沂人,曾因盗窃被判入狱,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不想种地又无心打工,听人说江苏境内晚上国道上送货的车辆很多,到凌晨时司机一般会感觉疲劳注意力不集中,何不趁着夜色光线暗的时候搞些货来呢,如果开辆车跟着,找几个人手分分工,想办法能将车上的货往自己车上发,反正车是行驶着的,等到失主发觉已晚,不容易案发。有个这个想法后,孙芹告即找自己的哥哥和姐夫商量,三人一拍即合,又找了同村几个人,孙芹告特地在老家买了一辆二手货车,办理了四副假牌照,想到这样作案必须具有一定的车技还有一定的风险,几个人还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驾车和跳车技能练习,为了快速发财,决定铤而走险,在公路上上演飞车大技。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的短短三个月,孙芹告一伙人驾车携带加力钳、菜刀等作案工具,潜伏在 206国道山东临沂、312国道丹阳段等地,寻找到作案目标后,即驾车跟上,与前车保持同速并排行驶,尔后关掉车灯跳上前面的货车,采用剪锁、割篷布等手段,由同伙把前面货车上的货物向自己车上扔,专人接货和看货,有时一晚上几次扒车,扒得的货物小到水果、洗衣粉、文化用品、内衣,大到整箱香烟、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冰箱蒸发器等,在此期间曾有同伙跳车失足摔死,但这伙人仍疯狂作案,他们将扒窃得来的货物迅速转手,名牌羽绒服50元一件,笔记本电脑200元一台,非法获利数十万元。由于失主来自全国各地,往往不知道货物在何时何地失窃的,或者不报案,或者报案情况不掌握,公安机关经过连续两个月艰苦的蹲点守候和侦查取证,在山东临沂警方的配合下,终于将这伙人抓获,据孙芹告交代,他们先后盗窃作案20余起,后查证属实其中的8起,案值62万余元,法院对已经查证属实的事实进行了判决,侦查机关对其余事实尚在进一步查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