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执行110” 长途出警 执结一起躲藏多年的“老赖”案件
作者:徐正康 张桐 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09-04 浏览次数:1257
那是几天前的一个凌晨2点,一起经济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于某在苏州木渎镇发现了被执行人的线索,立刻打电话到了滨海法院执行局。令于某没有想到的是,滨海法院执行局在深夜立刻启动了“执行
10分钟内,所有执行小组人员通知完毕;
20分钟内,相关协助执行法律文书传真到苏州当地公安机关;
30分钟内,6人执行小组集合、检查执行装备完毕,登车出发,从滨海启程赶往江南名城??苏州木渎。
案情通报在行进中进行:案件标的35万元,申请人于某,被申请执行人郑某,因郑某拒绝履行义务,躲到外地多年,两次长途奔波执行,均未能奏效。现在接到线索,线索就是命令。为了能够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滨海法院执行局进行了一次特事特办的远程布置:最短时间内,请求苏州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步控,并通知申请人就地秘密守侯,情况紧急时,可依据法律文书报警处置,拦截车辆。
郑某并不是没有履行能力,这是一个开着宝马车的人物,但是,自我感觉良好,认定了法律对他无可奈何,可今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正当他在潇潇洒洒的时候,几百里外的行动已经开始了。
夜生活的困顿,使得郑某很愉快的享受了一个上午觉, 10点,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拿着钥匙,走向爱车,正当他准备打开车门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你好,我们是滨海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郑某多年的躲避没想到在遥远的古镇上,被画上了一个句号。
现场的案件协调会由于出警的迅速而得以在几百公里之外的地方进行,第一轮的协调形成了这样的文字成果:10点40分,郑某兑付全部欠款,逾期则异地扣押车辆。时间很快过去,但是郑某并没有实现自己的承诺,心里想着这么远的,我不开车门,不给钥匙,你还能把车搬回去?!可是当他看到一辆拖车过来,他傻眼了。赶紧的,拿出了车钥匙,行使证,交给了执行人员,“千万不要伤了我的车,我一等筹到钱款,立刻就到法院去把车换回来,到时间不还,你们就拍卖我车吧。”
中午12点50分,执行人员带回了郑某的轿车,行动成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