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未征得用户同意,擅自为用户固定电话开通彩铃业务。日前,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宜兴市分公司被一住宅用户诉至法院。

据原告储某说,从今年6月份开始,他发现家中的固定电话被安装了所谓的彩铃,每次打电话到家中,总会先听一段带有广告性质的语音:“无锡某某电缆友情提醒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美丽家园,建设和谐宜兴。”必须听完这一段话后,才能接听电话。起初,其本人及亲戚朋友还以为是打错电话了。后来在交纳当月电话费时,才发现收费项目中增加了彩铃使用费,并注明全额优惠。储某认为,上述彩铃是含有企业广告性质的宣传语,尽管暂时是免费的,但它毕竟是一个收费项目,它的收费标准、免费期限完全取决于电信公司,用户毫不知情。同时认为,电信公司在未征得用户同意的基础上,单方擅自开通电话彩铃业务,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该项业务是免费开通的,也给工作和生活节奏较快的都市人群带来了困扰。因此,在与电信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只能诉至法院,要求电信公司立即关闭擅自为其开通的彩铃业务、撤销彩铃收费项目,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