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镇江东部,是一个200722新成立的法院。该院成立以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牢固树立“涉农无小事”的理念,立足法院本职工作,倾力服务三农,为农民富裕、农业发展、农村稳定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新区农村的和谐谱写了一曲优美的乐章。

走访问卷 一座温暖的亲民桥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是新成立的法院,所遴选的法官也绝大多数是外地人,对辖区内司法基础和司法状况都不熟悉,如何尽快开展工作,在实践中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是该院面临的第一道难题。院领导经过认真研究,决定采取走访问卷的方式,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加强沟通,让群众了解法院,使法院知晓群众,以便法院的决策建立在民需、民求、民想上,为群众提供最优的服务。22该院揭牌刚举行完毕,该院领导就带领全体法官用三天的时间走村访巷,调查了解情况。干警们不拿官架、不打官腔,每到一处都向群众讲明来意,与他们亲切交谈,倾听他们的心声,梳理他们关注的问题,了解他们真正的法律需求,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百余条,并现场调解了5起相邻关系、赡养关系、家庭关系等纠纷。征求他们对法院建设、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配合走访还设计了“您家的农业生产承包合同履行情况如何?需要法院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等一系列问题的调查问卷,全方位地把握农村涉法问题,进一步深化走访效果。通过走访问卷,干警们了解了镇江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以及新区农村的民生情况,掌握了农村当前主要矛盾纠纷的第一手资料。法院领导在走访中,还与村、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就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商谈,商定了巡回法庭的设立地点和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办法,并初步拟定了送法进社区、街道、企业、学校的计划。

走访问卷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他们还从未遇到过这样诚心为农民的法官,见识过这样处处为农民着想的法院。他们纷纷表示,生活中遇到纠纷肯定先冷静思考,尽量避免矛盾激化、武力解决。同时尽可能支持法院的工作,并恳切地希望法院能够多花气力培养一些基层调解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多选择一些有代表性、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下乡开庭,多做些法制宣传,让老百姓多知道些法律知识,能懂法、守法、用法。

走访问卷,架起了一座法院与农民沟通的桥梁,加强了法院有农民之间的沟通联系,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加深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情谊。法院用实际行动,消除了农民畏官、惧官的心理,使他们真切感受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农民的法院。同时也使法院爱民、亲民的形象在农民心中扎下了根。

巡回审判 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地处城乡结合部,农民们大都具有双重身份,基本的农民和新兴的工人。双重的身份承担着双重的任务,平时都非常忙。针对这种情况,该院除积极推出假日立案、协商开庭、诉讼引导、庭审记录同步显示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外,还更有效地开展了巡回审判,做到实时立案,就地审理。半年多来,该院已在农村和重点企业所在地设立4个固定巡回审判庭和40多个流动巡回审判点,覆盖了整个辖区,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这里没有宽敞的审判法庭,这里没有齐备的审判设施,这里是一个由村办公室临时改成的简易法庭,但是这里依然透着法庭的和谐与温暖。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请原告宣读起诉状……”

522下午,就在这个法庭上,该院的祁德胜法官正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一位年逾八十岁的何老伯将其不给赡养费的两个儿子起诉至法院。

祁法官耐心地倾听着老人和他儿子的诉求,查明了两个儿子不赡养的原委。法官从法、从情、从理入手,认真向何老伯两个儿子讲述:赡养老人是儿女的义务,老人即使犯了点错,子女也不能推脱掉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再说,又有什么是父子之间不可原谅的呢……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何老伯与其两个儿子冰释前嫌,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两个儿子表示以后一定赡养何老伯,并主动提高赡养费,希望给何老伯一个幸福、温暖、和谐的晚年生活。而何老伯则感动地用颤抖的双手握紧了年轻法官的手,浑浊的老眼里流出了幸福、感激的泪水。

周围近200名群众在家门口旁听了此案的庭审。多数群众反映自己是“第一次看打官司”,感到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庭审结束后,祁法官对身边的群众说:“法庭的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如果谁有纠纷,法庭可上门立案,简易纠纷可即收即结。如果因忙或其他原因走不开,法庭还可安排巡回法庭就地开庭。这是我们法院的便民联系卡,上面有我们的联系方法。”村民先生也拿到了一张便民联系卡,他说:“马上就要农忙了,大忙季节一旦出现纠纷打起官司来,肯定非常不方便,巡回法庭到现场办案,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巡回审判开展以来,开发区法院先后深入到大路、姚桥、丁岗等3个乡镇,40多个自然村,审理案件50余件,巡回法庭现场办案不仅解决了农民在诉讼过程中的诸多困难,还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数十名行动不便的老人在自己的家门口赢了官司,晚年生活有了着落。庄基村的村支部书记朱元兵感慨地说:“一次现场开庭,比给村民上几十场法律课还管用。”院长高国华承诺说:“就地开庭的情况,只要群众需要,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巡回审判,是该院服务“三农”工作中一组跳荡的音符,它与许多农民的命运紧紧连在了一起,给秀美的江南农村增添了一道流动的、亮丽的风景。

送法进村 一把普法的金钥匙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三农”的基础上,还善于把农村作为普法阵地,找准法院服务“三农”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村活动,注重培植法制土壤,营造农村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他们选择贴近农民群众、涉及农业和农村的典型案件,在农村巡回审判点就地审判、以案讲法,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护法的意识。他们选择农村热点问题、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等为主讲内容开设法制课。如吴法官针对新区新农村建设的一些突出问题,就如何有效利用调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预防职务犯罪等开设的《以多元化调解之手,营造新农村和谐氛围》为主题的法制课。村居干部们听完讲课后,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对今后的基层工作有很多的帮助,并希望法院多多地组织类似的法制讲座,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制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副院长张子敏针对新区农民双重身份,不知自身在提供劳务时如何维权的情况,及时开设了《农民工在劳务中如何维权》的法制课,并随课赠送《农民工知识读本》、《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怎样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书籍。积极帮助新区农民解答了“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如何解决”、以及“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和法律援助”等问题,受到了广大农民工发自内心的称道。他们在巡回审判点设置法律宣传台,积极开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与村民进行面对面交谈,教育过往群众学会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该院共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60余人次,现场解决法律问题30余个,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他们深入农户家庭、田间地头,个别送法。开发区法院在审理涉及农村妇女婚姻、家庭,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为强化农村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农村青少年遵法守法意识,法官适时走进农家,深入田间地头讲授法律。开展送法进村活动以来,该院刑庭深入农村青少年被告人家10余次,民庭深入农家、田间地头80余次。

通过送法进村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农民法律意识,促进了农村的法制和谐。送法进村,成为农村普法的一把金钥匙。

精妙调解 一副和谐的催化剂

民事纠纷不必走或不必走完复杂烦琐的诉讼程序就能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调解的司法价值所在。开发区法院在处理涉农案件中,充分贯彻调解理念,注重调解,妙用调解结案。该院成立不久,即与辖区镇、办、村等多个调解组织建立了定期联系和例会制度,还在新区管委会信访局设立专门的调解室,采取多种形式,寻求最佳方案,尽力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镇江新区拆迁办因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义务,与拆迁地新区大港赵魏村、韩桥村、段家村等地村民发生纠纷,诉至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要求被拆迁人履行拆迁协议。该院副院长袁泉在听了立案庭庭长汇报后,迅速于立案前带领立案庭庭长、执行局副局长赶至拆迁现场,耐心细致地向被拆迁人释明相关法律,真诚地站在被拆迁人的立场上分析进入诉讼程序后其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使被拆迁人知晓法律后主动表示愿意拆迁。该案的和解,使各被拆迁人均免遭3万元的损失,又促进了新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促成了双赢的局面。

张某诉村委会农业承包纠纷案是一起矛盾尖锐的涉农热点案件。被告村委会在农业政策重大调整前出于税收和耕地保护,将村民不愿耕种的土地统一代管,并将土地转包给他人进行机械化耕作,政策调整后,原告张某想收回耕地,认为村委会转包土地,未取得村民同意,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予以返还。原告张某与被告村委会矛盾由来已久,双方冲突也比较激烈,在当地人民群众心中产生较坏的影响,更有许多村民静待案件庭审结果欲以此效尤。鉴于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承办法官向院领汇报后,选择了两名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历、熟悉民风乡情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了合议庭。他们三人多次顶着烈日前往村里,到农家、下田间、蹲地头进行实地调查,深入地了解了案情原委和双方争议的焦点,庭审中,主审法官与另一名陪审员在庭前已做大量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又适时地运用法理、人情劝说双方当事人。双方被说得频频点头称是。最终原告张某与村委会互相达成谅解,原告提出了撤诉,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诉讼结果极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的民事官司终被一心为民、忘我工作的法官成功化解。庭审结束后,一位听庭的人大代表不无感慨说“我觉得法院尽心竭力将一起矛盾激烈、很有影响力的涉农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调解结案,充分显示出了法院服务三农,和谐一方的信心。”

涉农案件纠纷,双方均为乡里乡亲,达成谅解的空间较大,该院根据特点调解,促成和气结案,既可有效调和邻里关系,倡导公序良俗,又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稳定和谐。精妙调解,一副名副其实的和谐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