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经济纠纷
作者:张超 发布时间:2007-10-19 浏览次数:1442
本网徐州讯:原告江苏省睢宁县信用联社诉被告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刘某因犯罪被判刑正在上海监狱服刑。国庆节后,考虑到被告的特殊状况,为保障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该院民二庭承办人员远赴上海,在监狱内现场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被告对原告的诉请事实并无异议,但称其在服刑中,又无还款能力。针对这一情况,承办人积极做原告方的工作,让原告方体谅被告的特殊现状。在法官的努力下,原告方同意给被告还款宽限期,分期分批偿还,双方当即达成了还款协议。本案的顺利解决,使本以为又将是一笔呆帐的原告看到了希望,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也使正在服刑的被告放下思想包袱,认真接受教育改造,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