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增多的原因特点及对策建议
作者:唐闻声 丁惠 丁立亚 发布时间:2008-01-03 浏览次数:1572
2004年-2006年度东台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580余件,2007年受理民间借贷案件835件,收案数呈大幅上升趋势。为此,东台法院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此类案件增多原因特点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
一、民间借贷纠纷增多的原因
1、社会传统理念影响深厚,百姓投资方式转变。悠久的文化传统、典型的“乡土社会”和浓厚的家族观念,为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安全、便捷的借贷方式迅速发展,既能使放贷者较快获取收益,又能逃避工商、税收等部门的监督,从而导致民间借贷案件得以迅猛增多。
2、银行贷款门槛过高,手续过于复杂。银行信贷门槛过高,求贷者若没有足够的财产作抵押或有实力的担保人作担保,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同时,银行为规避金融风险,大都严把放贷关,手续繁琐,民间借贷则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民间借贷市场规模日益扩大,纠纷也随之增多。
3、公民风险意识淡薄,银监部门监管薄弱。公民风险意识淡薄,随意签字担保,对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了解。同时,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管理进行明确规定,银监部门监管无章可循。任何个人、企业及社会组织都可以充当民间借贷中介,加大了民间借贷市场风险,纠纷愈来愈多。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
1、数额较大,还款周期长,利率不稳定。由于个体企业或经营户的经营需求,民间借贷数额一般较大,呈现逐年增长趋势。资金周转时间长,还款期限也较长。利息高低则取决于数额大小、效益高低、期限长短、关系远近等不同情况,大多需双方协商而定。
2、诉讼主体多为亲戚朋友。借款人与出借人大多数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多为亲朋好友或邻里乡亲等。也有通过中介借款的情形,出借人一般为获取暴利而放高利贷。
3、借贷形式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不重视借贷手续,通常只有简单的借据,没有利息的约定,或者没有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方面的约定,或者连借据都没有,只能提供见证人。同时,担保方式也不规范,往往只让保证人签个字,这些都给纠纷的发生埋上了深深的隐患。
4、履行能力差,案件不易调处执行。借款数额较大,特别是借款经营亏损后,借款人履行能力差,不能及时还款。双方矛盾冲突对立,案件不易调处,执行中也易出现故意逃避债务的情形。
三、对民间借贷纠纷增多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的投资风险意识。新闻媒体应积极主动宣传民间借贷的风险,执法机关也应通过法律法规和相关典型案例的宣传,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依法维权的能力。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切实改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在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金融部门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或居民简化贷款手续,提供简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同时,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中小企业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间闲散资金,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减少民间借贷资金。
3、尽快制定法律法规,引导民间借贷走向正轨。鉴于目前民间借贷纠纷普遍存在且有逐渐扩大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规》或《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同时,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
4、银监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银监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金融活动加强监管,防止变相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同时,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