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洪泽法院结合地方人大换届改选实际,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断拓宽沟通渠道,积极探索监督方式,从而增进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促进了法院各项司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和责任体制,有效改进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工作。该院建立了人大代表通报制度,不定期将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建立了人大代表走访制度,采取个别走访、集中座谈等形式认真征求并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汲取、整改。明确办公室为联络工作的落实和督查部门,院长为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要求全体干警在思想上重视联络工作、行动上支持联络工作,树立全院上下联络工作“一盘棋”的意识。

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监督执行,让人大代表直接体会法院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该院制定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制度,对具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对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的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到场监督,增加法院司法活动的透明度,让人大代表更直观、近距离地了解法院的审判、执行情况,直接体会法院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该院还聘请一些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共同感受法院司法的酸、甜、苦、辣,进而取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司法的理解和支持。

抓紧抓好地方人大换届改选契机,进一步做细、做实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该院提前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换届期间的宣传,在人大代表心中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认真调研、起草工作报告,用实实在在的报告向人大代表展示法院五年来建设的成果、取得的成就。邀请前后两届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举行“人大代表看法院”系列活动,对老代表五年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新代表的当选表示祝贺并请他们监督法院今后的工作。该院的两名领导还积极参选,分别当选了淮安市、洪泽县两级人大代表,从而为方便联络人大代表、直接了解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供了更好的平台,有利于法院今后自身工作的加强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