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年关先访贫 过了年关复思廉??廉由心生
作者:张译心 发布时间:2008-02-20 浏览次数:1240
过年关,过廉关。年关一过,廉政弦是否就可以不再绷紧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但是究竟何为廉,廉为何呢?春节前夕,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组织了一次访贫思廉活动,活动的积极作用自不在话下,可谓:访贫思权力之源、访贫思廉政之重、访贫思司法之德。然而,廉政教育活动不仅仅是入情入理、入脑入心、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让干警们得到了更深意义上的启示:“廉”的要求是内在的,是对干警个人内心价值尺度上的要求,这种要求是要通过经常自省自律,发乎内心的,即所谓廉由心生。
从一定层面上来看,法官不廉不公、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比高官贪污巨款来的更加可怕,因为这种行为会给整个法院乃至整个司法系统的扣上司法腐败的黑色帽子,高官索贿受贿、贪财恋色还尚且可以把责任推给不良的社会风气和自我素质的低下,而倘若一个肩负着与社会阴暗面作斗争、打击形形色色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的司法人员也开始吃请受礼、受贿索贿、徇私枉法,那么,在司法这个有着特殊地位和作用的系统中就会产生一种衍涉作用:一个法官的形象影响一个法院的形象,一个法院的形象影响所有法院的形象,进而影响的是整个司法系统的形象,整个司法队伍开始蒙上腐败的阴影,失去了民众的公信力从而也就失去了其威严和地位。古语有云:清其流者必洁其源,正其末者必端其本。究源溯本,同所有腐败相同,无论是高官还是法官,内心的放纵是给自己、家人、社会带来巨大痛苦的源头,所以反腐要先疗心,倡廉必要达到廉由心生的效果。
现行的反腐倡廉工作可谓是用利剑、上重刑。各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对典型的严厉惩戒,给违纪违法者套了一个大大的紧箍咒,当然,这些都是防腐的必要保障,就像司法要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一样,反腐倡廉也要需要一定的后盾力量,同样,像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民众对法律公正的信仰一样,与群众利益有着切身关系、直接影响民生的人民法官们更要从内心把廉洁公正作为崇高追求。严厉的惩罚措施和强效的制度约束固然能够带来“锄一害而众苗生,刑一恶而万民悦”的功效,但是却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腐败的问题,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不能忽视从干警的内心进行约制,孔子曾说过:“以约失之者鲜矣”,其中的“约”即为内心的制约,可见心灵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有着多元化的监督制度,有着典型化的严厉惩戒,更要有着力于干警内心世界观、价值观转变与提升的多元化的廉政教育和细节化的人文关怀,良好的倡廉防腐机制是致力于执权者本身的,是种由内而外的防疫机制,这种机制能够使其面对“病毒”侵蚀时具有强大的内在抗体,而不是暂时屈于外在“药力”下的表面健康,更不是针对已经出现病情的治疗机制。
当然,严厉的惩罚措施和强效的制度约束的作用不可忽视,警示和震慑本身也是对执权者的一种教育,也是能够到达内心并发挥作用的。但是,唯有这种带有震慑性和强制性的反腐倡廉机制也是粗糙和不完善的,倘若我们所有司法工作者乃至所有的公务员都能够从内心萌生廉洁的意识,由不敢为、不能为向不想为转变、由惧畏惩罚制裁向自发的见贤思齐,见不肖则内自省,日三省乎己的反躬自问转变,那么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自然就会处于一种主动的状态,从而使司法机关公信力逐步提高。换句话说,倘若我们能够做到“廉由心生”,那么,拿掉司法腐败的帽子也就犹如囊中取物般简单易行了。
古之学者隆冬读书,恒以一木握掌中,谓木生火可御寒。徐州九里法官访贫思廉,恒以廉洁驻心中,谓廉由心生可拒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