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51岁的张学林因为怀疑邻居偷了自家的扫帚,与邻居陈春山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最后,陈春山因颅脑损伤医治无效而死亡。2007127,镇江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学林有期徒刑八年。仅仅一把扫帚,怎么就招惹出一条人命呢?

200788凌晨4点左右,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石马村被一片闷热和寂静笼罩着,此刻,睡在自家小楼上的张学林忽然被楼下院子里的狗叫声惊醒了,张学林是个警觉的人,他感到有些蹊跷,赶紧从床上爬起来,跑到阳台上张望。晨曦中,只见马路对面同村村民陈春山正扛了一把竹扫帚,游哉优哉往家走。张学林隐约中觉得扫帚和自家的一模一样,不由地怒火中烧,好啊,我说以前家里的扫帚怎么老是不见了呢?原来都跑到你那去了,今天终于抓到你了,看你怎么抵赖!张学林边想边跑下楼,发现昨天晚上放在自家一楼走廊上的扫帚果然不见了,愈发肯定了自己的怀疑,便光着膀子冲过马路一直追到陈春山家,他一把抓住陈春山的汗衫背心,大声地喊:

“你偷我家的扫帚?”

陈春山冷不丁一惊,随即摔开张学林的手。“谁偷你家的扫帚了,你小子血口喷人。”

“刚才我看见你扛的扫帚就是我家的。”

“神经病!凭什么说就是你家的。”

“我家的扫帚是用竹枝扎的,专门扫马路用的,昨天晚上我放在走廊上,现在不见了。就是你刚刚扛的那把。”

“那好,你找,如果找不着看我怎么收拾你。”

张学林在陈春山家院里院外搜寻了一遍,奇怪了,不一会工夫,扫帚居然不见了。张学林傻了眼。

陈春山神气了起来,吼道:“好啊!你冤枉我偷你家扫帚,走!到你老娘家,让她评评理。”说着随手在家拿了几把扫帚,上去揪住张学林拉向十几米远处的张学林母亲家。

两人一路拉扯揪打着,一路骂骂咧咧,打破了清晨的宁静。途中,张学林越想越气,明明是他偷了我家的扫帚,这下反而被他倒打一耙!嚷道:“你偷人东西,就是不要脸!”

“你说什么。” 陈春山冲上去就是一拳,正好打在张学林的左眼上。张学林个子矮小,根本不是陈春山的对手,只好捂着火辣辣的眼睛继续骂。

“我叫你骂。”陈春山又煽了张学林一嘴巴。矮小的张学林这下被激怒了,他吼叫着,绕到陈春山背后,抓起路边的一个混凝土块,使劲朝陈春山后脑勺砸去。身高175的陈春山一下子倒在地上不动了。张学林走近一看,以为陈春山装死,就喊道:“快起来,快起来!”见陈春山还是不动,后脑勺渐渐隆起一块大包,张学林把他翻起来一看,顿时吓傻了。只见陈春山鼻子流血,嘴被沙土蹭破了也在淌血。张学林知道情况不妙,一把抱着陈春山呆呆地坐在地上。两人的争吵声惊动了同村的一村民,该村民到现场后,发现情况危急,立刻到马路上拦车。

早晨4点多钟,马路上根本没有人,车子也很少,好不容易看到一辆警车开过来,警察帮助张学林把陈春山送到了石马乡医院,值班医生一看情况,认为病情严重,立即通知120救护中心。早晨6点多钟,昏迷中的陈春山被送进了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室。10天后,陈春山经抢救无效死亡。

尽管张学林后悔不已,但是悔恨已经无法替代罪行。

 

法官点评:

这起案件源于一个极小的事端,被告张学林怀疑邻居陈春山偷了自家的扫帚,在与对方发生争执后,自认为吃了哑巴亏,感到很委屈。他没有冷静处理事端,而是冲动之下拿起一块混凝土块砸向陈春山的后脑部,致陈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学林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在案发后积极参与救治被害人,且在法院审理期间,其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一方的经济损失30000元,应视为被告人张学林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学林有期徒刑八年。张学林原本可以正常上班直到退休,可现在他只能在牢狱里等到近60岁了。一个人如果失去理智,气头上作出不堪回首的行为,那他付出的代价必定是惨重的。真切希望每个人在做出行动前,冷静一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