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泗洪县某镇徐柴村村民王某某()到镇计生办妇检,因被镇政府工作人员以超生子女为由,强令其书写5000元罚款欠条,遂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被告镇政府强令其书写5000元罚款欠条的行政行为违法。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行政诉讼案。

原告诉称,200825日上午,原告按被告镇政府的规定到镇计生办例行妇检,妇检后,被告工作人员认定原告已生育二胎,要求原告缴纳罚款5000元,原告虽反复说明并未生育二胎,但被告工作人员均置之不理,并把原告关在镇政府的办公室内,不许离去。后原告被迫无奈,只得按被告工作人员的要求书写了欠镇政府5000元罚款的欠条。

原告认为,被告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以原告超生为由,强令原告书写5000元罚款欠条的行为,属被告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告在无事实、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令原告书写5000元罚款欠条,违反了法律规定。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被告强令其书写5000元罚款欠条的行政行为违法。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