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起案件警醒队伍 -连云港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见闻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08-28 浏览次数:3529
八月的苏北,烈日炎炎。这天下午刚上班,一位基层法院院长大汗淋漓地来到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神情严峻地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绪凡就一起发改的案件交谈起来。王绪凡告诉记者:“中院党组近日通报了对72件发改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在连云港法院引发轩然大波,全市法官被强烈震撼而坐立不安。”
集结145名监督法官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重在查找问题,这是记者在连云港采访的深切感受。如何找准“大学习、大讨论”的立足点与着力点?连云港中院从评查审判质量入手,建一流法官队伍。王绪凡说,传统的审判质量评查采取各法院自己查自己的方式,评查人员一般由本院年事高、身体弱的同志承担,评查出来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法律文书的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使用以及卷宗装订不规范等细枝末节问题,导致案件评查流于形式。而这次评查,就是要通过审判质量查出关键问题,警醒法官队伍。
在“大学习、大讨论”中解放思想,就是要破除、摒弃传统的观念与做法。连云港中院建起了全市法院审判质量评查工作长效机制。首先,着力提高评查队伍素质。今年3月,从全市法院审判一线选任145名骨干担任全市法院审判质量评查员,他们平均年龄39岁,副庭长以上62名;其次,创新评查方式,评查工作统一在中院组织下集中进行,采取全市法院交叉互查的方式,评查员食宿由中院统一安排,评查员不得评查本院的案件。
连云港中院注重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通报、点评,制定了《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对质量评查通报的内容、格式及文字排版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评查后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对案件审判质量存在的个性问题要分析到位、对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归纳到位、对解决问题的措施要建议到位。
为杜绝过去查案中的“老好人”现象,连云港中院建立了评查员工作档案,作为选拔任用的依据。对评查员考评措施的落实主要是通过案件评查的复查机制实现,即对评查没有发现差错的案件要组织另一批评查员进行复查。如果复查中被认定为差错案件,将扣罚前一次评查案件的评查员绩效考评分,并追究其相应的评查责任。
向72起案件开刀
今年7月10日,连云港中院对去年10月以来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72起案件进行评查:选出16名评查员,集中10天时间,查出问题案件38件,占52.8%。其中,认定严重差错23件,一般差错13件,案件瑕疵2件。院长们普遍反映,这次评查的深度和力度与传统评查方式形成鲜明对比,查出的问题实在,不留死角,指导性强,集中反映了当前该市审判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负责这次质量评查的连云港中院副院长徐昊介绍说,查出的问题一是有些法官审判业务水平不高,难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二是个别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甚至工作严重失职;三是部分法官程序公正意识不强,办案程序违法;四是个别案件有故意偏袒因素。
针对存在的问题,连云港中院党组
院长庭长强烈震动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次不护短、不留情面的通报,在全市法院上下引起强烈震动。采访中,一位与会者透露说,会上有些院长和庭长“如坐针毡”。
正是由这如坐针毡转化成整改的强劲动力,两级法院迅即行动,纷纷从办案源头抓起,确立案件审判质量作为兴院之本,建章立制,严查重防。历经这一过程的该市新浦区法院院长赵伦侗说:“这样的‘大学习、大讨论’实在有效,对存在的问题击中要害、让人警醒。”
“在‘大学习、大讨论’中建立全市法院审判质量评查机制,目的就是通过法官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化解的每一个矛盾,让身边的群众深切感受到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带来的深刻变化。”连云港中院院长范群向记者道出了他们的初衷与目的。
(200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