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拓展“诉调对接”新领域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09-03 浏览次数:3506
本报讯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继去年在辖区6个街道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区妇联和交巡警大队设立了巡回审理点后,今年又在法院内部挂牌成立了“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六站、两点、两室”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络平台,积极推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协助调解、委托调解”四调结合工作模式,不断拓展“诉调对接”的新领域。
在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天宁法院从民一庭专门选派了资深法官到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负责对人民调解室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支持。在立案环节,立案接待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诉请,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特点、优势,对部分涉诉民事纠纷暂缓立案,介绍分流到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调解结案的,应当事人要求,由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直接立案受理,并出具民事调解书;案件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诉讼的,人民调解员则与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联系,由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直接将案件移送立案庭。对该类移送案件,法院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事人要求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调解档案资料或其他证据材料的,法院则优先安排,实行优先审理与执行,最大限度地实现诉前调解的制度优越性。自“两室”成立1个月以来,已受理案件32件,成功调解案件25件。
针对部分矛盾突出,即使法院依法裁判也不能彻底平息纷争的复杂案件,天宁法院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依靠全社会力量在诉前、诉中,在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广泛采取委托调解方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查常州市玲盈洗染有限公司申请破产一案过程中,天宁法院发现玲盈公司拖欠村民土地补偿款118万元,同时还拖欠当地建筑公司工程款291万元,直接导致建筑公司无力支付数百名建筑工人工资,社会矛盾一触即发。了解事实后,承办法官随即将情况通报给当地街道,委托街道及时开展诉前调解,并邀请金融机构参加调解,该院从中做好指导和协助工作。经过多方协调,玲盈公司最终与建筑公司、村委和金融机构达成一致协议,该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对协议以调解书形式予以确认,案件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马亦佳)
(20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