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继去年在辖区6个街道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区妇联和交巡警大队设立了巡回审理点后,今年又在法院内部挂牌成立了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六站、两点、两室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络平台,积极推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协助调解、委托调解四调结合工作模式,不断拓展诉调对接的新领域。

在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天宁法院从民一庭专门选派了资深法官到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负责对人民调解室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支持。在立案环节,立案接待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诉请,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特点、优势,对部分涉诉民事纠纷暂缓立案,介绍分流到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调解结案的,应当事人要求,由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直接立案受理,并出具民事调解书;案件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诉讼的,人民调解员则与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联系,由涉诉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室直接将案件移送立案庭。对该类移送案件,法院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事人要求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调解档案资料或其他证据材料的,法院则优先安排,实行优先审理与执行,最大限度地实现诉前调解的制度优越性。自两室成立1个月以来,已受理案件32件,成功调解案件25件。

针对部分矛盾突出,即使法院依法裁判也不能彻底平息纷争的复杂案件,天宁法院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依靠全社会力量在诉前、诉中,在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广泛采取委托调解方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查常州市玲盈洗染有限公司申请破产一案过程中,天宁法院发现玲盈公司拖欠村民土地补偿款118万元,同时还拖欠当地建筑公司工程款291万元,直接导致建筑公司无力支付数百名建筑工人工资,社会矛盾一触即发。了解事实后,承办法官随即将情况通报给当地街道,委托街道及时开展诉前调解,并邀请金融机构参加调解,该院从中做好指导和协助工作。经过多方协调,玲盈公司最终与建筑公司、村委和金融机构达成一致协议,该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对协议以调解书形式予以确认,案件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马亦佳)

 

 

(20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