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月,时任铜山县乡镇局财统科科长的朱雪峰同志经过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任前培训,被铜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铜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三年多的陪审工作中,他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参与陪审案件41件,其中刑事16件,民事25件,近一半的民事案件最终都通过调解方式得以圆满解决,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纠纷、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为适应陪审工作需要,他注重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从书本上学习。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二是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三是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他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做好陪审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他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作为陪审员,他能够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他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能正确对待少数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他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他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在担任陪审员期间,他先后兼任或担任铜山县委组织部党建办副主任、房村镇政府副镇长等职,工作事务繁多,但他能够做好计划、积极争取时间以及上级领导的支持,处理好各种矛盾,认真履行到庭陪审任务。有一次,外面下着倾盆大雨,本来定好的庭审即将开庭,但被告因天气恶劣,无法准时到达法庭。同时,在大家都觉得朱雪峰同志工作单位距离县人民法院较远,也有可能迟到的情况下,审判长正准备宣布改日开庭,这时朱雪峰同志浑身湿透,准时来到了法庭,后来大家又等了一段时间,被告赶来了,庭审得以正常进行。

繁忙的工作中,朱雪峰同志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利用陪审中曾经接触的形形色色的案件,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他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都能自觉守法、用法。

今年7月,带着人民的信任,朱雪峰同志又担任了铜山县法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他表示,绝不不负众托,忠诚履行好陪审这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