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代表建议落地有回声
作者:人民法院报 万紫千 发布时间:2020-05-22 浏览次数:2135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代表建议传递着民情、指引着航线。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承办会议期间交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355件,涉及33个代表团688人次,承办的全部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办结。
其中,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成为代表关注的重要议题。
推进司法体制纵深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推动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是我国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代表关注的重点。2019年,辽宁团高琛代表、湖北团刘超代表和北京团阎建国代表提出了相关建议。
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
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
如今,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中国经验”正日渐成熟。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普及,诉讼方式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但是在实践中,“简案不简”“速裁不速”“送达不畅”的现象依然存在。为此,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
两个文件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使用、健全电子诉讼规则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为在线诉讼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并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生效标准。
“本次改革试点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当前民事诉讼领域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法律的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认为,这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推动民事诉讼领域改革的决心和担当。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行电子诉讼,促进在线调解,有效避免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保护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的核心要义。
2019年,全国人大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7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办理。
为了更好地回应关切,201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组织提出重点督办建议及关心知识产权审判的全国人大代表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这是一次有温度的调研,代表们通过实地考察、座谈等方式,对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建议。
2020年4月21日,一场干货满满的新闻发布会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会上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
审结一批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案件,清除“市场恶霸”;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打击“版权碰瓷”;防止滥用权利损害公平,界定“主观恶意”。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1793件,审结475853件,同比上升44.16%和48.87%。
步入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人民法院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助力平安中国建设
黑恶必扫,除恶务尽。
2019年以来,人民法院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决战到底的勇气,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助推平安中国建设。
针对山西团高丙伟代表、江苏团周素明代表提出了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这些文件对于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医生是生命健康的守护者,医药卫生事业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重大基础性民生问题。一直以来,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对涉医犯罪的依法惩治。
针对江苏团陈静瑜代表提出的《关于坚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零容忍”,司法不能降格处理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带领承办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代表建议关注的主要问题和涉医犯罪现状,结合代表关注的具体问题,介绍人民法院打击涉医犯罪,服务保障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情况,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为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的责任和使命,2020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据了解,自2019年至2020年4月,人民法院共计一审审结杀医、伤医、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等涉医犯罪案件159件,判决生效189人。
创新“修复生态环境”
长缨在手,江山向美。绿水青山一直是代表关注的热点和“痛点”。
2019年,山东团江必新代表、重庆团杨临萍代表、福建团郭军等8名代表、甘肃团张海波代表、上海团花蓓代表、浙江团林毅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的建议。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该司法解释创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体系,首次将“修复生态环境”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并明确将“修复效果后评估费用”纳入修复费用范围。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积极邀请代表参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司法解释的审判委员会讨论、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深度参与司法解释制定。
2020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9)》(白皮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9)》及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具体展示中国环境司法年度发展状况。
其中,年度案例突出展示了环境司法的修复性等特点。
“在相关公益诉讼案例中,人民法院探索适用限期履行、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等多种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代履行等执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介绍道。
执行工作持续发力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承办的涉及人民法院执行问题的建议60多件,这也说明“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如何继续发力问题受到了代表的广泛关注。
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
根据纲要,“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巩固主要通过“五个常态化”实现,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成熟稳定的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执行机制和执行模式提供了有力遵循。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多个涉执行司法文件,积极推动执行长效机制落实落地,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若干意见》,在突出执行强制性依然是执行工作主线的前提下,从合理选择执行财产、严格限定执行范围、灵活采取查封措施、优化财产变价流程、审慎进行信用惩戒、用好执行和解制度等方面对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进一步践行善意执行的理念,开辟司法“绿色通道”,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解决执行难,正从“基本”向“切实”深化迈进。
一路走来,最高人民法院听取民情、汇聚民智、凝聚力量,让代表的呼声有回应,让人民的诉求有着落。2019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办理流程的优化改造和监督制度的落实到位,复文质量及代表满意度显著提升,代表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