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经济发展 保障科技创新 常州法院多措并举服务大局获市委肯定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09-18 浏览次数:3458
本报讯 面对买卖合同违约情况比例增大、房地产纠纷导致连锁效应、劳动密集型和资源消耗型中小企业被诉等现象愈发增多的挑战,江苏省常州市市委书记范燕青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服务经济发展,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的五项司法对策给予充分肯定,近日作出了一个月内的第六次批示。
一段时期以来,常州市部分企业的经营出现了较大的困难,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常州各级法院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认真研究,及时推出了“服务经济发展,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的五项司法对策,包括保障高新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提前介入关停企业,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慎重审理“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不能履行纠纷;强调调解优先,有效平息纷争以及慎重采取财产保全,“扶持、引导、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等具体措施。
针对一些私企老板弃企逃避债务所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的倾向性问题,常州法院把握案情,认真分析,提出建议。今年7月底,金坛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6起私企老板弃企逃避债务所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后,常州中院高度重视,研究司法对策,并及时以审判动态的形式报送党委、政府。市委书记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研究预防、控制的办法,保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常州各级法院领导深入各类企业,现场解决各种涉法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排忧解难。
为建立和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司法水平与效能的长效机制,常州法院建立健全了便民利民、涉诉信访、案结事了、民意表达等“七项机制”,制定了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执行难、涉诉信访、少数案件处理不公等“七大难题”的具体措施。如建立了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的绿色诉讼通道,在法定期限内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积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一般民事纠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先予执行的,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及时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当事人损失。
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围绕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的新目标、新任务,常州中院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0件,诉讼标的额达571.19万元,审结61件,结案率76.2%,其中调撤率达到81.9%。市委对此十分满意,市委书记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在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200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