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江苏省苏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全文见今日三版)和五十个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今天公布的十大案件,是从各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140余个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11年审结的400余个案件中筛选而来,都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及社会影响。十大案件,其中包括七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分别是淘宝网商标侵权纠纷案、“拉菲”商标纠纷案、“大运”与“江淮”汽车商标纠纷案、空调器“舒睡模式”专利侵权纠纷案、百度MP3搜索著作权纠纷案、“3Q”之争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和“开心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两件行政案件,分别是“卡斯特”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行政纠纷案和“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发明专利无效案;一件刑事案件,是非法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罪案--鞠文明、徐路路、华轶侵犯著作权罪上诉案。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自2007年起评选并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至今已评选出“十大案件”50件。自2009年开始在十大案件之外同时公布五十个典型案例,至今已公布200件典型案例。通过每年评选和公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五十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指导作用,不仅有力地展示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绩和力度,为全国法院正确和统一适用法律提供了指引,为当事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维权范本,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塑造了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法治文化,影响力越来越大,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是最高人民法院连续第二年在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行,为了使到会的数十家中央及地方媒体从不同角度充分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最高人民法院还特别邀请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和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周旭东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接受媒体采访时,李玉生告诉记者,2011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仅在服务创新型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在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工作方面取得了新业绩,在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突破,而且还在知识产权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取得了新成效。2011年,江苏法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整合知识产权纠纷调处资源,不断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法院与行业协会之间的联动调解工作,全年调解、经调解撤诉结案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共计4390件,调撤率达81.7%,且绝大部分调解撤诉案件得到自觉履行。

  周旭东则告诉记者,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成立以来,一直主动、积极地尊重司法权威,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目前已在全区形成了尊重创新、支持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近年来,虎丘区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制裁违法犯罪,优化市场竞争环境,2009年以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29件,其中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1件,对规范行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指导新兴产业化解知识产权风险,不断帮助传统手工艺从业者走出知识产权困扰,对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紧紧抓住最高人民法院在高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机遇,专门为招商局制作了知识产权保护手册,受到了许多大公司尤其是国外高端人才的青睐,进而为苏州高新区吸引重大项目和招揽高端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