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日上午,75岁的孙志坚老人来到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用颤抖的双手紧紧握住副局长孙广明的手,激动地说:“虽然感谢的话已经说了很多,但我还是觉得不足以表达我对你们的谢意,所以我在家里思来想去,决定给你们送一面锦旗。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不辞辛劳,想方设法帮助我儿子追回了12万元工程款……”

 

孙志坚是一名退休教师。20076月,他刚刚下岗的儿子孙树春再创业,靠着向亲戚朋友借的钱和银行贷款,组建了一个小工程队,与姜堰区一家生态园签订协议,承建生态园筑堤、填土、加高地基等工程。然而工程结束后,园区老板王斌扣留了15万多元的余款。因为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全家人负债累累,陷入困境。退休赋闲在家的孙志坚决定帮儿子讨要工程款,因为担心自己年龄大了记性不好,孙志坚把自己讨要工程款的经过全都记录了下来,至今已写满整整4本日记本,一共480多篇讨债日记,详细记录着他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跟所有人的谈话内容以及跟案件相关的各种细节。

 

在多次上门讨要未果后,万般无奈的孙志坚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帮儿子维权。案经法院调解,王斌同意在期限内支付孙树春工程款154378.50元,但届期后并没有履行。20128月立案执行后,承办此案的孙广明被孙志坚老人486篇讨债日记所感动,暗下决心尽快圆老人的追债梦。

 

随后,孙广明向被执行人王斌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传唤其到庭谈话。并通过王斌做律师的外甥做工作,很快从王斌处拿到2万元送到法院。

 

今年2月初,孙广明带领执行人员再次赶往王斌的生态园找其谈话,王斌答应月底前付清,结果至期又未履行,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斌的一栋两层房产。经过十多次约谈、明法析理,王斌于35日到庭交付了5万元执行款。

 

为了尽快办结该案,孙广明在追款的过程中,发现王斌名下的另一家公司与宜兴一家公司也存在合同纠纷一案,并且此案法院判决宜兴公司返还王斌公司10万元贷款和4万元违约金,法院已经冻结了宜兴帐户。孙广明先后多次带领执行人员前往宜兴法院,赢得了兄弟法院的支持和理解。今年7月,宜兴法院解冻了对宜兴公司的账户,直接划扣了应该支付给王斌的执行款14万余元,再从中支付了王斌欠孙志坚儿子的5万元。

 

孙志坚在最后一篇日记中这样写道:这些年,为了追回儿子的工程款,我跑了很多部门,找了很多领导,受了很多委屈。但我每次去法院执行局反映问题,他们总是非常客气,端茶递水,每次我离开时,都会一直送我到门外。他们能够这样尊重我这个普通老百姓很不容易,而且为了追回我儿子的工程款,最后想出从王斌的另一件案子着手,数次奔赴宜兴追回欠款的妙计,真的非常感谢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