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预谋斗殴不能以正当防卫定性

 

  备受关注的常熟“菜刀队”“砍刀队”聚众斗殴案(本报325以《常熟一起普通刑案何以演化为网络事件》为题报道)三个案件一审经过10余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今天进行了分别公开宣判。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涉案双方15名被告人中,13人被判有期徒刑36个月至1年不等刑罚、两人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其中,攻方“砍刀队”主犯曾勇因系累犯等情节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守方“菜刀队”主犯何强则因自首等情节被判有期徒刑16个月,另有4人被同时宣告适用缓刑。

 

  赌债纠纷引发聚众斗殴

 

  经审理查明:201011月、12月期间,常熟市忠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建忠,因在澳门赌博欠下曾勇等人巨额赌资发生纠纷。

 

  201142,徐建忠指派的何强与曾勇指派的杨佳就该笔债务偿还问题谈判未果,后何强与杨佳、曾勇互通电话,双方恶语相向,互有挑衅。在判断双方将发生进一步冲突的情况下,何强随即三次打电话给张胜,张胜随即纠集人至忠发公司准备菜刀等工具。待人员就位、工具准备完毕后,何强再次主动拨打曾勇电话,致矛盾升级激化。

 

  当日中午,曾勇纠集杨佳、龚军、胡炜等人,持刀赶至忠发公司,与何强等6人展开持械斗殴,致使3人造成人体轻微伤,忠发公司内部分物品毁损。48日下午,何强投案自首,同日晚张胜、陈强、张人礼、龙云中、李毅夫被抓获。曾勇一方人员畏罪潜逃。后公安机关通过调查、侦查及上网追逃,201110102012210先后将曾勇等9人抓获。

 

  双方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庭审期间,双方被告人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忠发公司监控录像、调取的通话记录、情况说明、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以及接处警信息、发破案经过等证据均经庭审举证、质证,通过对三起案件上述证据的综合审查、分析、判断、认证,法院依法确认了证据均具有证明效力。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本案系赌债纠纷引发,双方经谈判未果后发生言语冲突、互有挑衅,曾勇一方即纠集人员,携带刀具,上门斗殴,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何强一方准备工具,等待对方上门,待对方进入办公室后,双方很快发生互殴,其行为亦构成聚众斗殴罪。

 

  专家详解争议罪名区别

 

  经过庭审查明,本案系由归还赌债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在起因上具有不法的性质。因此主动发起一方的聚众斗殴性质是十分明确的。而有关“菜刀队”何强一方的行为是聚众斗殴还是正当防卫,成为不少法律界人士争论的焦点。

 

  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兴良教授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考察被动方的行为是聚众斗殴还是正当防卫,应当从起因是否合法、目的是否正当以及手段是否相当,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本案中双方从一开始均系持械斗殴,曾勇一方是持械打上门来,何强一方是早有预料事先准备刀具。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进行了斗殴,造成人员伤害,何强等人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合法性的要件,不能在斗殴过程中为防护自身而抵御对方打斗的行为视为正当防卫,因此双方都构成聚众斗殴罪。”

 

  本报常熟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