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走群众路线 建亲民法院
作者:余嫚 发布时间:2013-10-16 浏览次数:1735
“让司法深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走进司法中来。”这是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在实践群众路线活动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近几个月来,该院受到中央、省(市)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启示,从规范和加强法院工作入手,以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为取向,让司法亲近群众,让群众了解司法,着力打造让群众信得过的亲民法院,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服务为了群众
“我的闺女都不养我,我只能来找法院了。”2013年9月18日,农历八月十四中秋节前的一大早,83岁的张老太便来到了清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原来张老太只有一个女儿,平时住在女儿家里,因与刚过门的外孙媳妇不合,认为外孙媳妇没有照顾好她,便诉至法院。
“张奶奶,您的要求符合立案条件,我们将这个案件纳入‘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鉴于您的经济情况,您还可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诉讼服务中心的李娜法官在耐心听完张老太的诉说后,一边将一系列程序耐心地向张老太告知,一边收下了张老太的材料。随后,又扶着张老太来到了诉前调解办公室。诉前调解法官立即给张老太的女儿、外孙打了电话。固执的外孙不愿意来法院,觉得外婆丢了他的人。清河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和诉前调解的法官便一同陪张老太回了家,最终,在法官上门的调解下,一切误会和矛盾得以化解,张老太的女儿和外孙认识到对老人的关爱过少,而张老太也原谅了他们,一家人得以团圆,过上美满的中秋节。
据悉,清河区法院自09年率先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以来,集“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类27项职能于一体。设置了立案、导诉、收退费、诉前调解、纠纷分流、法律咨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司法救助、答疑释明、司法鉴定、信访接待、复印传真等多个节点,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化解纠纷更加快速便捷,针对赡养、扶养、抚养、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配备饮水机、急救箱、报架等温情设施。
普法惠及群众
中秋节前,清河法院民三庭庭长张树维带领全庭干警到富强社区开展普法活动。
清河区的富强社区是外来务工人员集中较多的地区,张树维庭长春节期间刚为1122名农民工讨回了2100万元的工资后,带着自己刚总结出来的《农民工兄弟打工须知》来到了他们的身边。
看到法官,大家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询问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官们先为每个群众发放了《打工须知》后,又耐心地将《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对他们进行普法宣传,解答他们提出的实际问题,并为他们发放法律书籍和便民诉讼卡。
“做好群众的矛盾化解工作,不能照本宣科讲法律,还要讲究‘草根’智慧,老百姓的官司、矛盾纠纷不一定案值标的有多大,他们之所以走上诉讼有时候仅仅是为了争一口气,我们除了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外,还要把‘官方语言’、‘官方做派’换成群众信服和感受得到的‘草根语言’、‘草根做派’,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心结。”返回的路上,张树维深有感触地说。
监督依靠群众
“现在开庭。”2013年10月10日,在庄严的法槌声中,一起盗窃案在清河法院开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来旁听案件的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普通的群众代表。
在庭审调查和辩论过程中,旁听席上清河区人大代表陈天兴不时在本子上进行记录。
“我要将庭审中法官的行为是否规范,以及我对这个案件的看法记录下来,按照惯例,庭后应该还有一个座谈会,专门听取我们的意见。”陈天兴代表告诉笔者。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来自各个层面的群众代表共向清河区法院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5条,从不同的角度与视野对该案谈了自己的感受。
“每月10号是我院的开放日,我们在前3日便发出了邀请函和开庭公告,目的就是让广大群众现场监督法官的司法行为,这样的活动我们已开展了50多次,‘法院开放日’将是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的一项重要的长效机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卢正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