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理念,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真正放在关心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通过“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具体举措,进一步增进了群众感情,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信赖,奏响了一曲司法为民促和谐的时代主旋律。

 

走进基层“察民情”

 

日前,扬中法院新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养育了四个儿子的郭老太已逾耄耋之年,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她却因为儿子之间相互推诿而无处落脚,承办人接手该案后及时了解案情并精心组织调解,最终四兄弟均同意继续赡养老人并执行新的调解协议。郭老太最近生活得怎么样?赡养人是否履行了赡养义务?这些问题一直牵挂着承办法官的心。重阳节前,新坝法庭法官包新月特地来到郭老太住处,仔细询问了老人的生活起居,得知她的四个儿子都能如实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赡养义务,法官们这才如释重负。

 

扬中法院在案件审理后,注重及时跟踪回访,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切实为百姓做好事、做实事。为了真正做到零距离了解百姓诉求,该院积极开展“法官下基层、审务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官分期分批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走访了解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沟通民心,找准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和结合点。目前,该院走访群众500余户,恳谈交心600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近千份,收集意见和建议48条,及时解决问题35个。

 

不仅法官“俯下身子”主动“走出去”,扬中法院还坚持把群众“请进来”。该院除了邀请“百名代表、委员进法院”旁听庭审,还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敞开大门让群众走进法院,参与到审判工作中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今年以来,已有1000余名群众参与了案件的旁听庭审。

 

同时,扬中法院继续利用“和谐共建”“无讼社区”创建等现有的工作平台,实现与基层组织的互动联动,共同将基层发生矛盾易激化纠纷防范在先、化解在早、处置在小。该院深入开展法官与社区“一对一”结对联系活动,定期指派法官赴全市各社区(村)诉讼服务点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和指导基层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目前,扬中法院在全市81个社区(村)设立诉讼服务点,并向社会公布定点法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全面开展诉讼服务工作。

 

释法明理“解民忧”

 

“院长,您可要为我做主啊……”,信访接待室里60出头的李某声泪俱下地向当日公开接待的扬中法院院长汤国生诉说着。原来在上世纪80年代初,李某响应政府号召进行计划生育结扎手续,但出乎意料的是术后产生并发症,从此病如山倒,身体每况愈下。李某固执地将自己身体所遭遇的变故全部归咎于政府身上。面对情绪激动,态度强硬同时倍感无助的李某,汤国生耐心倾听,温情劝解,与李某商讨解决方案。在一次次耐心的情与法的交谈中,李某不再坚持原本过高的诉求,与政府签订了和解协议,主动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为了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切实化解社会矛盾,扬中法院实行院庭长接待制度。该院用热心真情的服务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变当事人上访为院领导主动开门接访,并将具体接待院庭长、接访时间公布于众,以便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来信来访。院庭长接待日工作的开展,使得部分有涉访上访苗头的案件得到息诉止访,使得部分重访越级上访户案得到妥善解决。同时,扬中法院大力推行案件回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年来,扬中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线,把为民排忧解难作为司法的落脚点。通过强化诉前调解、释法明理、判后答疑等措施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提升了案件的审理质量,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也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今年以来,全院调解率为55.47%,同比去年上升6.91个百分点;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3.19%,同比去年上升1.32个百分点。

 

便民利民“暖民心”

 

扬中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的理念切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认真落实各项亲民、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搭建为人民服务平台,不断拓宽服务范围,以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温暖民心。

 

炎热的夏天,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就一直坚持提前到岗打开大厅的空调,中午安排专人值班,冷的冬天,他们挥动铁锹,铲除立案大厅沿路的厚重积雪,为当事人扫出一条便民、为民之路……

 

该院还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现接待、咨询、调解、立案“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除了提供诉讼指南、文书上网等常规性的诉讼资料,还专门开辟区域提供桌椅、纸笔、饮用水等人性化服务设施。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针对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诉讼案件,专门开展诉讼“绿色通道”,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尽可能地为其申请司法援助资金,缓、减、免诉讼费,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为了方便群众,扬中法院采用定点巡回审判和流动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方式,精心选择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基层易发多发的典型案件,定期到案发地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并邀请群众旁听观摩庭审,将法律宣传充分融入到巡回审判工作中,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