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宝马乡”集资诈骗案主犯核准死缓
作者:刘巍巍 朱国亮 发布时间:2013-10-29 浏览次数:1247
震惊全国的江苏泗洪“宝马乡”集资诈骗案又有新进展。记者23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以房产开发为幌子,非法集资19亿元的“宝马乡”集资诈骗案主犯石国豹今年6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缓判决书已于10月22日送达。
两年前,江苏省泗洪县辖下石集乡曾因当地居民拥有众多宝马汽车,被称为“宝马乡”。后因高利贷崩盘,“宝马乡”背后的集资诈骗暴露,引发全国关注。
记者采访了解到,泗洪县石集乡是典型的农业乡镇,居民大多以农业种植、外出务工为主。该乡35岁瓦房村村民石国豹的不归之路就是从这里开始。
2008年,石国豹在当地投资房产,后来因资金紧张开始非法集资。根据法院判决书指称,2009年初至2011年6月,石国豹以投资开发房地产为名,以月息10%-15%的高利率,甚至1万元一天150元的高利息为诱饵,采取口口相传方式,明知自己不具备偿还能力,仍置巨额资金风险于不顾,通过他人向社会上不特定人非法集资,合计约19.2亿余元,其中用于经营1亿多元,归还本息合计16亿余元,案发时约3.5亿元未能返还。
公安机关则指出,石国豹等人是一个典型的非法集资诈骗团伙。2011年6月,石国豹在资金链断裂后畏罪潜逃,很快被警方抓获,团伙其他骨干成员也相继落网,冻结扣押的涉案人员现金、房产、汽车以及金银首饰等资产总价值约5500万元。
据了解,石国豹非法集资的巨额资金大部分被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且在无法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放贷给他人、用于个人高档消费等。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石国豹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今年6月,一审判处石国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审宣判后,石国豹等人未提起上诉。今年10月,江苏省高院核准了对石国豹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判决书已于22日送达石国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