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法院拓展人民陪审社会职能纪事
作者:马俐 发布时间:2013-11-06 浏览次数:1757
除参审之外,陪审员的作用能否有更多延伸?苏州吴中法院从机制创新着手,在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选任的人民性、管理的规范性和参审的积极性的同时,深入挖掘陪审工作的服务性,使人民陪审在推进司法民主外更多了些许社会职能。
“抢孩子”伤心 陪审员化身“社会关护员”
父母离婚时争夺孩子抚养权,受伤的是孩子。从去年开始,吴中法院尝试邀请具有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资格的人民陪审员,在涉及“抢孩子”的案件中推行社会关护员制度,由陪审员担任的关护员提供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作为法院妥善处理未成年人抚养、探视问题的重要参考,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小雨的父母不合分居,小雨从三岁开始一直与爸爸生活在一起,再也没有见过回娘家的妈妈。2012年3月,小雨的母亲刘英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心要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案件开庭前,法院委托了3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评估小组,到双方家中恳谈,了解各自家庭背景、经济收入和生活状况;到幼儿园与老师交谈、和小雨接触,了解孩子的性格特点和真实意愿。
庭审中,3名关护员提供的数千字的评估报告,对双方提出的中肯建议,让剑拔弩张的父母恢复平静。经过法官劝解,小雨的父母表示会从有利于女儿成长的角度,为孩子着想,妥善处理离婚事宜,刘英也当庭撤回了起诉。“看到三位社会观护员真心为了孩子好,为了我的家庭好,我深受感动。作为当事人,我当然应该积极寻求更好的处理办法。”刘英动容地说。
封存犯罪记录 陪审员成为“协助调查员”
小秦在一家著名跨国集团下属电子公司工作,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去年,公司准备派他到国外总公司进修。然而,在办签证时他却因为有犯罪记录而无法办理。原来,2004年,16岁的小秦和两名同学曾误入歧途,小秦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因积极改造2006年提前出狱。
出国深造之路难道要因为年少时的糊涂事夭折?在小秦所属乡镇工作的陪审员杨玉双获知这一情况后,立刻想到了吴中法院自2011年起试点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在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的《吴中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中明确,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轻罪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弱化犯罪污点对孩子人生的影响。
查阅相关规定后,杨玉双得知现实表现考查是封存犯罪记录的先决条件。她一方面建议法院启动封存工作,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当地司法所等基层组织考察小秦的现实表现。根据考查结果,吴中法院依规定程序对小秦作出了犯罪记录封存决定。
生活学习有困难 陪审员来当“爱心帮扶员”
在吴中法院促动下,陪审员们结合本职工作,不断拓展陪审职能。从事教育、社区工作的陪审员志愿参与失足少年的“一对一”帮教,在企业工作的陪审员则积极推荐所在企业建立“爱心帮扶基地”。
认识袁秋娥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干儿子”小凯。16岁的小凯来自贵州乡村,因为家境贫穷来到苏州打工。2010年为与人争执,他用水果刀划伤对方,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袁秋娥志愿接受了小凯的帮教任务。
成为小凯的“妈妈”后,袁秋娥给小凯从内到外添置了全套衣物和生活用品,手把手教他打理卫生、告诉他做人的道理,还时常把小凯带回家,让他体会家的温暖。袁秋娥的先生半开玩笑半埋怨:“你对别人家的孩子比对自己儿子都好!”
去年,小凯要投奔昆山舅舅家。临行前两人依依不舍。尽管小凯不在身边,袁秋娥还是经常和小凯的父母、舅舅联系,要求他们严格规范小凯的行为。直到现在,小凯遇到烦心事还是习惯性地给袁秋娥打电话倾诉、请教。
截至目前,吴中法院人民陪审员与22名被宣告非监禁刑的外来未成年人签订帮教协议;法院干警与人民陪审员还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建成了“人民陪审员专项救助基金”,定期资助贫困学生。(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