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民讼 知民需 保民安
作者:王勇 发布时间:2013-11-19 浏览次数:1902
2013年,灌云法院视群众需求为第一选择,将巡回审判作为改进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在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组织开展了“千件案件巡回审判”活动,法官们纷纷走出院门携卷下乡办案,深入田间地头、社区和群众家中,用最简捷、最方便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受到辖区群众的交口称赞!
千件案件巡回审理
一桩普遍的离婚案件,但被告因为重度残疾瘫痪在床无法出庭应诉。院党组成员、戚道中副院长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与书记员来到了被告家中。
临时挂起的国徽下,法官、书记员、原被告一个不少,开庭地点是被告的卧室,几条板凳、一张桌子,一张床,这就是巡回法庭的开庭现场。庭审后,考虑到被告现在的实际情况,法官与亲属们一道做起了原、被告的调解工作,从法律到说到感情,从家庭谈到子女,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既不违反法律、又充满人情味的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戚道中副院长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来到屋外与旁听群众围坐在一起拉起了家常,听听大伙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了村民们提出的相关问题。
截止目前,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共410次,审理案件1186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7.6%,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5类42条,妥善处置苗头性纠纷67起。巡回审判已经成为该院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的一项重要举措,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一次又一次的巡回审判,也增进了法院、法官与基层人民群众的感情。
审案普法相得益彰
灌云法院每年受理农村案件约占案件总数的70%。“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不仅仅是为了妥善化解个案,更重要的是要利用巡回的有利时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进入诉讼渠道。”安仲润院长对巡回审判有着自己的见解。
为此,该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相邻关系、抚养、赡养、土地权属纠纷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作为巡回重点,通过审判与群众的有效互动,让巡回审判成为普法教育的大课堂。
7月底,该县小伊乡某村委会里集聚了几十名群众,村民吴老汉起诉儿女的赡养纠纷将在这里开庭审理,几十名群众和村干部受邀旁听。吴老汉今年73岁,育有三子一女,现因年老多病,四子女对老人不管不问,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决定到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一个小时的庭审结束了,双方仍然情绪激动无法调和。调解阶段,法官们从法律规定谈到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又又从家和万事兴谈到百善孝为先,而旁听的群众却在一旁大声地讨论着双方的对与错,法官对此并没有制止,因为这正是他们到这里开庭所希望看到的。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在旁听群众你一言我一语的劝导和指责下,四子女诚恳地表示今后一定善待父亲,并请在场的各位村民监督。
常态蹲点共建和谐
设立巡回审判点和驻村法官工作室,实行定点、定时、定人“三定式”巡回审判模式,是该院落实司法为民、实现常态化巡回审判的又一创举。8月份,杨集法庭在辖区交警三中队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审判点,对交通事故纠纷做到快捷处理,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9月份,该院首个“驻村法官工作室”在杨集镇新庄村挂牌成立,该工作室以“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巡回审判、联合调解”为主线实现驻村入户开展工作常态化,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基层。
目前,该院已在辖区13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巡回法庭,在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临港产业区等部门设立了3个专业的巡回法庭,在辖区交巡警中队、婚姻登记处、消协、物业公司等处设立13个巡回审判点和专业调解点,在辖区村委会和居民社区设立了驻村法官工作室。现在,各乡镇、联动部门和基层群众只要有纠纷,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驻庭驻点法官。下一步该院将在其他村委会及产业聚集区设立更多的巡回审判点和专业调解点,以零死角、全覆盖地巡回审判体系深入开展便民服务,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基层群众文化程度不高,容易认死理,你要不及时介入处置,很容易让矛盾激化,小摩擦变成了大纠纷。”做了6年基层法庭庭长的何义清深有感触。“因此,我们一定要把矛盾化解工作做在前面,通过释法析理积极引导其依法表达诉求,确保把苗头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以转风的大转变实现群众满意度的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