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阳光司法照出新天地
作者:赵梅 王蒙 发布时间:2013-11-19 浏览次数:1917
“这个庭开的真是好,声音洪亮清晰,节奏紧凑,也非常有教育意义。很棒很棒!”刚刚旁听庭审结束的张大妈不停地向主审法官赵梅坚起大姆指,连连称赞道。
原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专项活动正在开展之中,上述正是群众旁听刑事庭审后发生的真实一幕。
今年以来,该院为实行阳光司法,在公开形式上不断下工夫,出新招,积极采取邀请人大代表评议庭审,开展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等一系列措施,实行阳光办案。
邀请社会各界“把脉问诊”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刑事案件的公正与否,直接影响到一个法院的整体形象。而公正需要老百姓看到见的方式来实现。因此,今年以来,该院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大中小学生等各界人士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对刑事工作把脉问诊。
10月31日上午,赵某寻衅滋事一案,旁听席上坐着二十余名人大代表及社区群众。审判中,承办法官始终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积极引导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
“今天的庭审,不仅程序规范,法官驾驶庭审的能力强,而且让我非常感动地是法与情相结合,既起到了教育作用,又感化、挽救了被告人,充分体现了刑法的教育作用,社会效果是非常的好。” 蒋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孙松很有感慨。
在润州法院,这样公开的庭审比比皆是。
严某某滥用职权一案,通过群众旁听的方式,给更多的拆迁干部上了生动的一堂法制课,取得了非常好的警示作用。一些参加拆迁工作的代表表示,“我们拆迁中遇到的困难和压力很大,今天的庭审很有感触,宁可拆不下,也决不能做违规、犯法的事。”通过旁听,有力促进了拆迁工作的合法化、合理化、规范化。
“通过邀请各界人士旁听观摩庭审,不仅促进了法官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而且还充分显示了法庭的庄严和神圣,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提高了司法公信度,切实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让更多的人感受法院刑事工作、法院文化。” 刑庭庭长赵勤认为,多开观摩庭是一件双赢的好事。
网络庭审直播是扇窗
打开网络庭审直播这扇窗,群众能够看到真实的法院。
2012年11月1日上午,我市基层法院第一个运用自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直播的庭审正在进行,这是一起审理酒驾的刑事案件。
“上法院网站竟然可以像在家看电视一样看刑事案件庭审直播,真是太先进了!”一位群众在庭审直播后感慨的说道。
这次直播持续时间约1个小时,现场秩序井然,值庭法警动作规范,法官庭审程序到位,法律用语精准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快速、准确。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程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整个过程显示了主审法官对案件庭审的充分准备、精湛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良好的司法礼仪,案件审理结果也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高度统一。
庭审网络直播缩短了司法与公众的距离,提升了司法透明度,但同时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确保庭审直播的质量,进一步促进审判的公开、公正、公平,该院规定:庭长与副庭长对每一个直播的案件实行督导制度,并建立相关台帐;案件承办人与网管、法警及时对接、加强联系;庭审前吃透案情,制定预案想好对策应对突发状况;事后总结不足,研究探索,不断提高驾驭、控制庭审能力。
严格的规定如同一面放大镜,映照出司法与公众的“零距离”,鼠标轻点直观感受法庭上激烈的交锋和紧张的气氛,一场场流程规范、有的放矢的庭审,犹如为公众打开一扇窗,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廉洁的清新之风。
法律文书公开“晒”上网
老百姓打官司求“说法”,一锤定音的“说法”——裁判文书往往更容易受到公众的关注。将裁判文书“晒”上网作为增加司法透明度、彰显司法公正的突破口时,上网前的审查显得更为规范和严格。
该院以“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为方针,通过采取层层把关的方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裁判文书上网质量,既做到满足当事人查询的要求,又做到保护好被告人个人信息,寻求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的最佳平衡。
明确上网文书范围,判决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外,其他案件判决书经审管办评查审核后一律上网发布。
保护当事人隐私,对上网的文书适当作技术处理,当事人为公民的只标注姓而不公示全名,其他如身份证号码、具体住址等涉及个人的信息予以删除,刑事案件被害人、证人的姓名也要求作技术处理,注重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
规范审批程序,裁判文书上网实行层级审批制度,结合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由案件承办人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审管办评查,对评定为优秀和合格的文书予以上网公布。
关注网络民意,如当事人对上网裁判文书提出意见和疑问,及时交由原合议庭或承办人研究,妥善处理和答疑,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
社会各界旁听评议案件、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根据司法公开的要求,落实细化一项项阳光司法的措施,炙热的阳光穿透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公开,一次又一次地展示着法官的风采,传递着司法“正能量”的阳光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