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拓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路径
作者:黄海军 李金宝 徐从兵 发布时间:2013-11-19 浏览次数:1861
“沭阳县实现了9年赴京上访“零登记”的目标,2011年以来,公众安全感连续2年达97%以上,位于全省前列,沭阳法院做了大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在近期召开的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分析会上,县委书记蒋建明对沭阳法院赞誉有加。
近两年来,沭阳县人民法院先后被宿迁市评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江苏省法院评为“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综治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荣立了集体二等功。
拓宽渠道: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沭阳县地处江苏北部、辖38个乡镇(场)街道,县域面积2298平方公里,人口174万,是全省人口最多、陆域面积最大的县。在这人口多、陆域面积大的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相应比较复杂。为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沭阳法院联合综治、矛调、司法、信访、派出所等单位共同组成“六位一体”工作平台,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该院在人民法庭确立了委托调解制度和独立调解人、协助调解人制度。对于土地流转纠纷案件、赡养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群体性诉讼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以及最高法院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先行调解的六类案件,法院立案受理前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可以委托乡镇调解中心先行诉前调解。同时确定或聘请有关部门及人员作为独立调解人,邀请机关单位或个人协助法院调解,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案件,提高调解成功率。2006年4月1日,扎下镇王庄村村民朱秀英,因患腰疾找卢巷村村医尤某就诊,在诊治过程中尤某敲打了朱秀英的腰部,使朱秀英下肢失去了知觉。朱秀英先后到县人民医院、南京市医院诊治,村医尤某为朱秀英付了部分医疗费。而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尤某赔偿朱秀英14万元有关费用。尤某由于经济困难,只履行了部分义务,一直拖了6年有余。2013年10月25日,该院执行局汇同扎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找双方当事人调解,尤某除去几年间已付的费用外,再付朱秀英15000元,朱秀英同意撤回了执行申请书,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
该院还在各村吸纳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前辈、老党员等有声望、地位高、说话有威信的人参加到矛盾纠纷的调处中来;建立“党员个人调解室”、“五老”义务“小诊所”达160多个,这些人成为小矛盾的化解者、大矛盾的调和人、维护稳定的带头人。类型多样化的调解网络,改变了过去唱“独角戏”的状况,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大合唱”的局面。
未雨绸缪:
变“马后炮”为“早预防”
今年初,沭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因农村桥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引发的案件纠纷时有发生。为此,该院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奔赴实地展开调查,及时形成《关于河道、农村水利工程设施权属纠纷的的调研报告》上报县政府,该报告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和采纳。
近年来,该县新河镇的花木农户靠栽花种草走上了致富的道路,乡镇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有少数花农在花木交易中出现强买强卖等不诚信的行为。如何开展对花木及其相近产业的高效、规范管理,营造诚实守信、民风淳朴的法治环境,是摆在新河镇党委、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该院庙头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优势,立足司法职能,针对辖区花木交易案件多、标的大、矛盾深等特点,及时组织课题组深入调研,最终形成成熟性意见并向地方党委、政府发送,新河镇党委政府及时采纳法庭的建议,镇政府和庙头法庭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花木农户诚信档案的暂行办法》,专门成立诚信办,按照一户一档,一组一归,一村一建,一年一评“四个一”的办法,并以“四个非”为标准,即,在当地银行非为不良贷款户,在当地派出所非为重点管理对象,在镇政府信访办非为无理上访户,在人民法庭非为被执行人,每年评比一次全镇“最诚信花农”,实行集中授牌,流动挂牌,失信摘牌。通过这个平台,实现既打造了诚信,又减少了纠纷的目标。
为了做到对矛盾纠纷预测在前,防患未然,该院建立完善了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五项机制”。即预防机制、排查机制、调处机制、保障机制、督办机制。特别是对信访敏感时期和信访突出问题做出超前分析,制订工作预案,及时处置掌握。尤其是对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如土地征用、土地承包、工程承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低保补助,企业改制等,在项目实施和出台前,从其合理性、合法性、前提条件、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方面逐一分析预测和评估,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该院各人民法庭根据辖区乡镇经济发展和矛盾纠纷特点,积极推行特色审判,服务农民创业致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庙头法庭探索建立挂钩联系点、巡回审判点、司法服务点“三点”群众工作新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华冲法庭在辖区每个乡镇选择两到三个涉诉矛盾多、社会治安状况相对较差的村委会设立法庭驻村工作站,源头预防化解纠纷;胡集法庭积极策应辖区高效农业发展,设立高效农业巡回法庭,前移关口,上门服务,及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耿圩法庭根据辖区交通事故增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积极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共建“三级”联调联动网络,将大批道赔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效果。
走进群众:
变“接访员”为“下访员”
今年初,沭阳县法院开展了解民情民意好、破解发展难题好、化解社会矛盾好、促进干群关系融洽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好的“争当五好下访员”活动,全院干警改变了过去由“我等待”到“我下去”、“背靠背”到“面对面”,俯下身子到基层“接地气”。
活动中,他们采取“三进”、“两联”、“一挂”举措:“三进”即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该院先后多次组织法官深入矛盾纠纷多发地区和领域,以当面交流、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纠纷排查600余人次,撰写调查报告和提出司法建议42份,排查化解纠纷253起。“两联”即开展庭长联系乡镇党委、政府和法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该院主动加强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就重点人员、多发案件的新动向、新特点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矛调中心、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联系和指导工作。“一挂”即开展院领导挂钩重点项目或企业。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钩一至两个县重点项目或企业,定期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走访,通过开展走访调研、提供法律咨询、提出预防措施、发送风险提示书等形式,及早发现和帮助协调涉及重点项目或企业的矛盾纠纷。去年以来,该院领导先后到本县经济开发区天能电池、宝娜斯针织等重点企业走访调研40余人次,帮助企业协调化解劳动争议等纠纷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