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信息网络传播纠纷激烈
作者:米格 发布时间:2012-04-27 浏览次数:1159
江苏省法院去年与中国互联网协会、江苏省互联网协会达成了《关于委托或者邀请互联网协会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意见》,该《意见》将于5月正式签署下发。这是记者今天从江苏省高级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到的消息,目前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正上演着激烈的态势。
江苏省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在新闻发布会上用激烈一词来形容当下信息网络传播纠纷的态势。去年江苏省法院的5197件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中,此类案件占到了64.2%。为了巩固去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省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江苏省互联网协会达成了该《意见》。
记者了解到,2011年江苏法院调解、经调解撤诉结案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390件,调撤率为81.7%,且绝大部分调解撤诉案件得到自觉履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说,2011年江苏法院共审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059件,审结5376件。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去年和前年相比,增幅高达35%。审理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试点刑事案件318件。其中,一审案件298件,增幅为325.7%,数据如此之高和当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有着密切关系,此类案件当年审结288件。审理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试点行政案件19件,审结13件。
据李玉生介绍,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呈现出了四新的特点。服务创新型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取得新进展,省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明确促进创新型经济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司法政策导向;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工作取得新业绩,积极探索“学术性”裁判理由的撰写,强化裁判说理,打造精品案例。在今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江苏法院有1篇案例入选2010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4篇入选全国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去年省法院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就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若干程序问题形成一致意见,从权利审查、证据收集固定以及技术秘密鉴定等方面全面规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并创新性地在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引入公知技术抗辩制度。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全省法院在“三审合一”框架内,审结了鞠文明等犯侵犯著作权罪案、韦盛宝侵犯著作权罪案、李志峰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等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为“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以及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审判水平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李玉生透露,2012年,江苏省法院将以“推进创新驱动、保障文化繁荣”为年度主题,进一步加强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
他说2012年省法院将重点梳理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传统文化领域和现代文化产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内在需求。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同时,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属性和特点,注意分门别类和宽严适度,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实体问题、量刑规范、刑事案件审理规程等进行深入调研,力争形成新的突破。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加适应我国以及江苏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更加符合文化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