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优化法官队伍结构,经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同意,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选调民商事和知识产权法官。

  一、选调范围

  全省法院系统在职法官。

  二、选调职位和名额

  民商事和知识产权法官3名。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审判事业,担任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的从事民商事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满三年的在职法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或已通过省高院预备法官任职培训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的人员。

  (二)具有法律类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1、审判业务方面获得过含中级法院以上"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的;

  2、在国家级法律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撰写的论文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6日。

  2、报名方法:报名者通过江苏法院网(http://www.jsfy.gov.cn)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者可到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也可于2013年12月6日前通过邮寄(以邮戳为准)、发送电子邮件至443479411@qq.com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传真(0523-89691965)等方式报名。

  3、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和《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填表时务必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要求填写);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任命文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关荣誉证书、近三年理论调研文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提供近三年主办案件的裁判文书复印件6份(每年2件),如有条件,可提供庭审录像1份;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5张。

  报名时可先提供复印件。报名后须电话联系本院确认,以免漏失。

  上述(2)、(3)项资料原件须在笔试前带上以供核查。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不伪造变造证明材料和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和本院政治处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经初步资格审查和筛选符合条件者,由本院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之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的或考生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体检

  按报考职位依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如不能出具、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江苏法院网公示七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没有反映情况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人选。

  联系电话:0523-89691916

  联系人:费海燕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商务二号楼)

  邮编:225300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upfile/File/201311/25/112709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