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只要不违背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有一件东西是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得到的,这就是公平的审理”……走进铜山法院,富有哲理而励志的名言警句装扮了原本庄严肃穆的审判大楼,营造出一种浓厚的、符合法治时代发展潮流的文化氛围,在新的审判形势下,铜山法院充分发挥法院文化激励、约束、导向等功能特质,努力探索构建法院文化建设的新路径。

加强教育,塑造法院群体文化

形成一种优秀的精神文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铜山法院大力营造法院精神文化氛围,使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逐步培养法官精神。该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把法院精神文化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之中。抓好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队伍建设,重视舆论宣传和教育倡廉的作用,多层面营造浓厚的创廉氛围,让廉政之风发自内心。大厅展出每位干警的廉政座右铭,与自身庄严的照片相伴,告知着自己廉政的心声;大厅还展出着院里制作的廉政文化长廊和各庭科室内部制作的廉政文化宣传栏,内容丰富,生动感人,展示着廉政的决心;在大厅和机关食堂建立廉政教育影视角,连续播放廉政教育宣传片,播放廉政教育的歌曲,充盈着廉政的音符。

该院重视抓好基础防范,在保障机制上寻良策。从制度建设上筑好廉政防火墙。今年来,该院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铜山法院干警外出执行公务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铜山法院廉政谈话制度》、《铜山法院干警个人重大事项和财产报告制度》等20多项廉政制度,从教育、预防、监督、保障等方面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廉政制度体系,在干警心灵深处筑起一道“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廉政壁垒。并建立了干警廉政保证金制度,对不发生廉政问题的,年终连同单位的奖励部分一同按比例返还,并留下一部分逐年累积,作为长效廉政保证金,待离开法院岗位时,全部返还。对廉政保证金实行专门帐户管理,在职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情节轻重予以扣减,提高干警违法违纪成本。

与此同时倡导家庭助廉作用,遇有干警职务变动的,邀请干警与亲属一起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春节前都召开以“倡廉”为主题的干警亲属联谊会,请亲属做好干警“八小时”以外的家庭监督员,不断推进廉政共建活动。通过全员参与廉政机关创建活动作为有效载体,实行班子诺廉、骨干述廉、全员创廉,在全院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互动,人人参与,齐创共建”的廉政文化格局。

此外,该院还采用参加专家报告会、演讲比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全院干警进行理论提升,培养法官精神。牢记作为人民法官的使命,守卫社会主义法治,嫉恶如仇、支撑正义,公正、公开审理案件,还事实一个清白、还法律一个清白、还社会一个清白,抵御诱惑、清廉如水、秉公执法,用当代法官的理想信念抵御形形色色腐朽思想和腐朽事物的侵蚀,永葆人民法官的公正、清廉本色,执法一生不求名,廉政一世不图利。

科学管理,建立法院管理文化

完善法院管理,是一门艺术,必须科学、制衡、激励、稳定。为了做到管理科学,铜山法院不断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力求充分发挥出了制度在管人、管事、管案上的作用。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分工负责,相互制约,构建起确保司法公正的法治管理模式,在全院范围内广泛推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执裁分立等做法,通过经常性的开展调解竞赛、执行竞赛、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构建激励机制,对涌现出的典型和先进分子,给予物质奖励和舆论宣传,并在职级提拔、荣誉授予、奖励发放等方面优先考虑,已形成一个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催人奋进的氛围。科学、健全的制度凝聚了人心,形成合力,工作效率提高了,管理水平上去了,广大干警群体意识和个人操守也得到历练。该院运用文化的形式把在长期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法院管理制度固定下来,形成公正司法的机制、清正廉洁的机制、奋发有为的激励机制。

提升品位,打造精英法官群体

法官是社会的精英,不能没有文化品位。该院立足为广大干警提供优雅的工作环境,使法官们觉得“工作着是美丽的”。 文化长廊的设立,使每名干警时时处处都受到法院文化的熏陶,对职业更有认同感、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广大法官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日趋稳健。该院鼓励干警丰富法学理论功底,厚实文化底蕴,以提高素质,不断创新和发展。在法院审判庭、办公室,着重体现庄严、肃穆、整洁、高雅的职业特征,营造具有现代气息、法院特色的高品位的文化氛围;要求干警从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小事做起,养成符合职业特点的行为习惯,规范职业行为。该院突出法官精英化主题,坚持走法官职业化道路,培养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法官群体,以专业化和职业化为背景,在法律素养、实践能力、人文精神和人格品质等方面下工夫打造法院文化,使之形成推动铜山法院不断争先创优的精神动力。

在当前,法官职业已是一个大众关注的职业,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当事人甚至社会群体的普遍关注。铜山法院正努力在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同时,不断促成文化建设上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