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华何许人也?一起工作了大半年,逐渐了解、也逐渐感受到这位军人出身,在亭湖法院执行干线上踯躅而行十多年的他那颗如七月骄阳的心,始终如一地明亮、炽热。他的勇气、他的智慧、他的毅力感动了所有的案件当事人,也深深地撼动了我们。

1978年从军营大步而出的方新华带着军人特有的坚定和勇气走进了亭湖法院,一个陌生的环境、一份陌生的工作并没有使他迷失方向,初来乍到的他内心十分清楚自己业务知识的欠缺,于是他开始利用一切能够被利用的时间去钻研业务知识,去研究典型案例,去“偷师”,去“学艺”。长期的学习和不停地实践,使方新华逐渐由当初的“两眼一抹黑”成长蜕变为一名经验丰富,屡次执结难案、陈案的行家里手,真正成为一名优秀成熟的执行法官。

方新华是有硬气儿的法官,出了名的敢啃“硬骨头”。别人不愿办、办不了的案子他尤其感兴趣,套一句关汉卿的话,他就是“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再刁钻的当事人他都能给抹顺儿了。在他曾经执行过的一起债务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嚣张地撂下话:“就是法院也甭想从我这那走一分钱!”暗地里则以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甚至想方设法通过方新华的老战友、老朋友来打破防线“老方,都五十多快退休的人了,何必为了个案子得罪人呢”。申请执行人一度对能否拿到执行款产生怀疑,方新华看着申请人的眼睛,认真的说了一句:“你放心。”在摈弃所有外来影响,多次综合分析案情后,他大胆提出所涉债务系夫妻婚后的共同债务、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正确观点,果断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前妻为共同被执行人,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最终顺利将该案金额执行完毕,如期足量将执行款交付申请执行人手中。

方新华是个思维缜密的人,他喜欢在调查完毕所有关于案件的有效信息,进行周密部署后,再给予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以雷霆一击。亭湖法院辖区范围广、案件多、难度大,案件每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而办案人员相对较少。面对挑战和困难,方新华采取的策略是难事特办,急事先办,认真了解和查阅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理清案件线索和工作思路,确定确实可行的执行方案。一个案子到手,第一件事就是“摸底”,深入被执行人周围了解此人的经历、社会关系、经济状况等情况,同时逐步接触被执行人,了解他的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寻找可供执行的蛛丝马迹,然后针对不同的被执行人制订出不同的计划。在被执行人王某欠朱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当方新华与王某接触时,王某托词说家庭经济困难,自己身体不好而拒绝履行义务。而当方新华不动声色地将其有履行能力的证据一一摆到他面前时,王某头上不由自主地滴下冷汗:“没想到方法官调查得这么细致,我所有的资产都被你们摸得一清二楚,我输得心服口服!”于是,他当下便写了检查,并交纳了3万元执行款。

方新华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在他认为法院的执行工作其实也是一门艺术,不能仅仅按照法律文书,就案办案,在执行案件时,有司法为民的责任心固然重要,但掌握执行艺术也很重要。执行艺术很是丰富多彩,有刚性的、有柔性的,而他独独偏爱刚柔并济、双管齐下。在对滨海某建筑公司执行一案中便可见一般,在这个案件中方新华首先采取了查封财务室、公告悬赏、暂停招投标资格等一系列强硬的执行措施,形成高压态势,给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迫使被执行人主动至法院要求协调解决。接着转而采取怀柔政策,释明法律原理和法律关系,提出最优解决方案,约齐双方当事人和平磋商,最终被执行了自觉分期偿还了所欠款项。

被国家主席亲自批示授予“军转干部的优秀代表”荣誉称号的林强曾说:“军人转业,是转移战场。岗位变,军人的本色不能变;工作变,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能变;身份变,共产党员的责任不能变。”对此,方新华深以为然。我也深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方新华??他都是这句话最不遗余力地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