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五严禁”维护司法廉洁

 

  本报讯 从3月起,到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同时,还将收到一份有关“五个严禁”的规定及处理办法。一旦发现法官有违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进行举报。这是记者从223在宁召开的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据了解,最高法院18公布“五个严禁”,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按照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者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会上透露,从3月起,全省法院要把“五个严禁”的规定及处理办法随同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一并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送,自觉接受监督。         (沈峥嵘)

 

200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