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徐州416   4月16,中国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专题研讨会在江苏徐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景汉朝出席并讲话,江苏省副省长、徐州市委书记徐鸣致辞,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主任公丕祥作工作报告。

据介绍,此次年会主要是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专题,广泛深入地研讨了有关基本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言献策。景汉朝在回顾总结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08年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时说,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的组织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理论研究优势和人民法院研究资源丰富的优势,逐步形成了学术活动内容丰富、研究成果丰硕的良好局面。

景汉朝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既关系到国家司法职权的科学分工问题,也关系到司法资源的有效使用,对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关系重大。景汉朝强调,当前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基本原则,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吃透国情,突出中国特色。中国国情决定着我国司法制度发展的基本走向与轮廓,要清醒地认识国情,以此作为我国司法改革发展战略的基本依据;三是统筹兼顾,把握改革的基本内容和重点。当前我们要以中央确定的改革《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改革《纲要》为依据,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明确改革的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进行;四是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证调研。要通过扎实充分的调查研究,掌握实际的、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五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要在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下,因地制宜,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在这次年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及法官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主题,对完善人民法院内部各部门和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改革和完善审判组织工作机制执行权运行机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构造15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记者娄银生)

 

    200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