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如何结合学习贯彻“五个严禁”,更加有效地发挥法院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提升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动力,是摆在法院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笔者通过本院近几年的党建工作现状,谈谈当前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对策。

一、当前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几年我们在党建工作上作了很多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跳出党建看党建,我们的工作还存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抓党员理论学习上有顾此失彼的倾向。对于共产党员来说,由于他所肩负的人类使命既具时代性,又具前瞻性,因此,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但在具体运作时,却有重党组中心组学习,轻一般党员干警学习的倾向。总觉得党组中心组学习那是硬任务,每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有强调、有调阅、有检查,每学一次,既要向县委书面报告学习经过、体会和成果,也要按要求向本院干警通报学习情况,因此必须来实的,马虎不得。而对一般党员干警的理论学习,主要还停留在布置上,年初将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往支部一发,工作就算做了一半,其后就是每到年中和年末,再查阅一下各支部的学习记录,看看指定的学习内容是否有所反映就算了事,而很少下到支部进行具体指导。这样一来,就使有的支部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质量和效果。

二是围绕审判抓党建的力度不够。近几年来,尽管我们也想了一些办法,让党建工作为法院的中心工作助威提劲,如让组织生活走进大案要案的审理间隙;请案件当事人给示范支部的办案党员下评语;组织党员法官深入乡村访农问案;评选“党员办案先锋”等。但究其内里,还只是具有间接性、暂时性和表象化的权宜之计,在如何使党建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营造细水长流的和谐氛围,以及如何既增进亲切感,提高针对性,又构建一以贯之的长效机制的问题上,还缺乏实质性的研究和探索。以致有的同志因工学矛盾而时有烦言,认为会议太多、活动太多、学习太多,反而影响了办案。

三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党员干警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加上近几年法院进行的审判方式改革、管理程序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的一系列改革,事关党员干警的职级待遇和利益调整,围墙外有什么风,心海里就有什么浪,这本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思想规律。可是,时间、地点和环境条件变动了,置身于其中的党员干警八小时以内想得最多的究竟是什么呢?八小时以外盼得最多的又是什么呢?他们究竟是在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对待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呢?究竟是在以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去理解法律、理解社会、理解所审案件的当事人呢?诸如此类,我们缺乏专题调研。因此,在设计党建活动时,也只能做些锦上添花的工作,而很难做到雪中送炭。

四是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薄弱。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领域的苗头和矛盾错综复杂,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是,在这方面我们恰恰做得不够,只把口号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和标语上,而没有分门别类,细化落实。平时,对党员干警的政治进步,身体健康,夫妻关系和家庭困难关心较少,没有使党组真正成为每个党员都乐意来谈理想、道愿望、提建议、诉衷肠、倒苦水甚至发牢骚的党员之家。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探寻以上问题的根由,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其主观机关党建工作呈现如此状况的原因因素是首位的。

一是理论功底不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党建理论与党务实践还存在脱节现象。

二是患得患失,对“务虚”与务实的相对关系缺乏正确理解和科学界定。有时担心党建工作做少了,做浅了,做小了,滞后了;有时又担心把党建工作喊过分了,跳过头了,干翻山了。其思想上的冷热病和畏难情绪,也导致了党建工作的忽高忽低时走时停。

三是群众观点不够,在有些事情上有大包大揽的现象,而没有意识到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党的事业才能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实,为支部服务,为党员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的观念还树得不牢。有的同志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有的同志有 "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究其实质,还是在保持先进性的问题上出现了位移,奉献精神有所淡化,使“两个面向”的党性要求发生了偏差。

三、把党建工作继续推向前进的对策

一、找准结合点,做到三个到位。按照“抓好党建促审判,抓好审判做贡献”的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规划,并确定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一要认识到位。要始终把党员干部讲政治放在首位,树立大局观念。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服务于审判工作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公正司法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二要组织到位。建立党建工作“一把手工程”,要把党支部设在庭室,形成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一齐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三要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换届选举制度》、《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随意性,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自身建设。

二、突出着力点,健全三个机制。以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司法”的思想观念问题为着力点,在“如何服务、如何司法”的世界观、方法论问题上下功夫,不断建立健全各种机制。一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要制定严密教育培训规划,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为教育培训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同时,要把教育培训与构建“学习型法院”结合起来,鼓励和组织党员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充分利用法院局域网内设置的党建工作园地,及时把党员信息、党费管理、表彰奖惩等信息进行更新,让广大干警对党员进行适时监督。同时,要对党员实行动态管理。要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要坚持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定期组织上党课,强化党性锻炼和党建知识学习。党总支要对各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开展工作情况随时检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三要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实施“跟案查明”制度,对上级批转和社会各界、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和事件,逐案查清,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干警有问题及时惩戒。实施“诫免谈话”制度。对新入法院工作人员、职务晋升人员及被信访较多人员,要分别由相关负责人或纪检组长对其进行廉政诫免谈话,警钟长鸣。推行“调离清除”制度,对存有问题苗头的干警或当事人信访较多的干警,要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离,对屡教不改或问题较重的干警要坚决清除法院队伍,确保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同时,还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函征求意见,召开律师、当事人、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持了广大党员的先进性。

三、认准切入点,发挥三个作用。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中的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要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纪检监督的工作规程来运作,竖起坚强的“标杆”,即院长是党组的标杆,党组是全院的标杆。进一步落实法院党组成员对各党支部包保责任制,逐步形成了以党组为领导核心,以机关党总支和各基层党支部为工作主体,以纪检组、政治处、党务干部为骨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在科学发展指导下正确开展。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庭上,支部的作用发挥在庭上。各支部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三会一课”定期进行,党课学习全员参加,党员干部政治表现半年评估一次,并记入干警档案。在支部带领下,各审判庭干警依法审理诉讼案件,妥善解决各类纠纷,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激励干警进取拚搏的工作目标,鼓舞干警保持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号召党员干警积极投身到争优创先活动中。要经常开展激发党员干警带头,普通干警跟进的各种岗位竞赛活动。在审判一线设立“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干警积极要求进步,从而在社会上树立起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