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宝应法院受理的农业承包纠纷案件大幅增多,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业承包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

1、农民承包土地的愿望空前增强。党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特别是农业税的免除,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其获得土地、林地、水面等农业生产基本资料的愿望空前增强。

2、农业承包手续不完备。二轮土地延包中,相应的承包手续不完备,特别是以前本村村民无人问津的荒山、荒滩、荒地、水面对外发包时,只考虑越快包出去越好,承包手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到位,给后来的纠纷留下了隐患。

3、资源利用、土地征用等原因导致的承包权升值。有些企业生产需要大量的木材作为原材料,使得山林升值;因高速公路的修建、国家项目的建设,要对征地进行补偿,使得土地升值,等等,这些情况极易导致农业承包纠纷的发生。

4、征地补偿标准法律无明确规定。有些地方的土地被征用后,因为征地标准法律无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不尽科学合理,有些村组实施征地补偿政策不公开、不透明,或实质不公平,从而因征地补偿而发生农业承包纠纷。

5、发包方、承包方法律意识不强。有的承包人以欠收、受灾为由拒不交纳承包款;有的合同到期后出于各种原因既不续签合同,又不退出承包;有的私自转包而引起纠纷。同时,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更换频繁,新官不理旧帐,有的基于获取某些利益的目的,不惜牺牲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6、农民工返乡重新要地。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农民工失去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返乡,原来撂出的土地已发包给他人,且承包未到期,现返乡农民工要求重新分配土地,从而引发承包纠纷。

7、多为群体性诉讼,宗族势力有所抬头。此类案件中的大多数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相当一部分为群体诉讼。还有些案件表面上看,被告都是一个当事人,但实际上这一个当事人可能只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代表。还有些案件因家族、宗族因素的介入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成为某个家族或宗族的代表,等等。

二、化解农业承包纠纷的对策

1、加大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维护农业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发展。一方面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不折不扣地把党的各项支农、扶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引导农民自觉守法。              

2、规范农业承包程序,注重完善合同内容。人民法院要结合审判实践,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订立的规范化指导,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按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立法原则订立书面合同,确保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内容充分完善和合法有效。

3、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乡镇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采取主要领导分包、安排专班等措施,依法认真解决矛盾纠纷,尽量避免矛盾上交和扩大;县(市、区)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为矛盾纠纷的解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审查力度。对承包土地流转的案件,立案时,要求当事人提交流转合同或相关手续,如没有任何流转手续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受理后,对以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要求返还土地的,一般应予支持;对要求继续履行流转协议的,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以维持农业承包合同长久不变的稳定性。

5、坚持三个统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做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与维护农村大局稳定相统一,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与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相统一,裁判的个案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