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制度进行到底”?东营经验给东台法院的启示
作者:杨小英 发布时间:2009-06-12 浏览次数:1314
1995年3月组建的年轻法院,2000年新班子上任后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山东省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290余项荣誉称号,创造了全国法院多项第一……这是通过媒体报道对东营法院的印象。
仔细研读东营经验,最深刻的体会就是东营法院的“无缝隙”管理模式。说得简单点就是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让制度成为另一种文化。
2000年以来,东营中院根据“无缝隙”管理的要求,先后制定了380余项规章制度,用以规范以公正为核心的审判管理、以公平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和以效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将所有工作都纳入制度管理的轨道。
在东营中院,每一项工作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而制度的落实又有制度来规范。可以说,东营中院是动真格地“将制度进行到底”。
一直以来,东台法院除在审判质效管理上下功夫外,也努力在制度建设上形成文化体系,先后将近年来的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了汇编,形成《管理工作手册》。在认真学习东营中院的经验之后,东台法院党组更加确信,坚持走建设制度文化的道路是对的。
与东营中院相同的是,东台法院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坚持几步走。首先由相关部门拟初稿,然后在信息系统上征求全体干警的意见,让大家都参与到制定的过程中,最后经过讨论再确定实施,让制度真正做到具体化、规范化,真正让制度内化于心。
东台法院将制度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与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的重要抓手,努力使干警在制度文化的引导下养成规范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抓庭审,而且从会风会纪、司法礼仪等细微之处入手,促使干警注意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细节。
除此之外,东台法院还着重引导干警规范八小时以外的业外行为,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行为。
在东营经验的鼓舞下,东台法院将继续在制度文化的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实现自我超越,争取早日跻身全国优秀法院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