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616,江苏省宝应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县看守所对一起破坏监管秩序案件进行公开审判,依法对犯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被告人朱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建曾因犯盗窃罪分别于2006年、2008年两次被判刑,其在宝应县看守所服刑期间即多次违反监规。200955日,被告人朱建叫同监室服刑人员丁某代替其值班,在遭丁某拒绝后遂怀恨在心。后朱趁丁某等人在县看守所内一起劳动时,故意发难并用塑料板凳砸丁某,在被其他在押人员拉开后继续劳动时,被告人为逞威,又找一椅背上的木衬击打丁某头部,致丁某头皮裂创,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建在依法被关押服刑期间,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为打击牢头狱霸,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