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调多判少有效化解格局
作者:徐育 陈坚 发布时间:2012-05-04 浏览次数:991
省高级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 2011年度《江苏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报告》,同时还公布了江苏法院2011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详见今日4版)。
记者获悉,2011年全省法院一审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二审案件数量稳步下降,全年共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36937件,同比上升了8.28%,与一审案件持续增产形成反差的是,二审劳动争议案件下降幅度明显,2011年全省法院新收二审劳动争议案件4550件,同比下降22.3%;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撤率也有大幅上升,2011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高达81.48%,同比上升5.25%。“调多判少”格局已经形成。
面对高位运行的劳动争议案件,全省各级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建立健全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审判机制,省法院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贯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经营发展相并重的平衡保护理念,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规范,有效统一了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执法尺度;积极构建劳动争议联动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全省绝大多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已经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实现了诉讼与仲裁在仲裁与诉讼过程中的全方位衔接。省法院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仲裁委、省总工会出台《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动化解机制的意见》,合力打造工会调解、行政执法、仲裁与诉讼“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