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医患双方有话好好说
作者:娄银生 发布时间:2012-05-07 浏览次数:916
针对医疗纠纷数量不断增长、恶性程度逐渐提高的社会环境,江苏各地法院立足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医患纠纷化解机制。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1500余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发函删帖,也能化解医患纠纷。”
“法院发函删帖,也能化解医患纠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说。2010年5月,该庭首次在案件审理中引入司法协助函的做法,妥善促成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
患者尤先生在无锡一家医院就诊时,与该医院发生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尤先生通过网络发帖公布了其就诊以及医院情况,并以此要求医院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经过法官努力,双方同意调解结案,但由于发帖网站较多,单凭个人无法做到彻底删除,这给纠纷的最终化解带来了障碍。为此,法官先通过联系本地网站删除了帖子,随即又向相关网站发送司法协助函,在网站协助下删除了尤先生发布的帖子,最终促成案件调解成功。
“病人心里至少会舒坦很多”
苏州市金阊区虹桥小区一名李姓的中年妇女说:“昨天看到报纸登了以后打官司医院的科室负责人必须到法庭与患者面对面,病人心里至少会舒坦很多。”
据介绍,金阊区人民法院经协调,与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医疗单位推出“医方科室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这项制度明确要求医疗纠纷案件在鉴定质证过程中和开庭审理时,医院方需派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诉讼,而不能像以往那样仅由律师和医务处工作人员出庭。
“这是司法部门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有益尝试。”苏州市政协委员、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泉说。他表示,在医疗纠纷案件包括其他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借鉴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帮助法官对事实作出更客观的评价,实质上可以帮助法院作出更为公正的判决。同时,也为医患双方架起沟通和信任的桥梁。
“你这么有亲和力,再不听你的,我们也不好意思了。”
今年2月2日,海安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吕群收到短信:“吕庭长,您是一位爱心法官,我们全家谢谢您!”
1月21日一大早,吕群刚进办公室,一名女儿刚出生5天的父亲来电,要状告某医院。他气愤地说:“这是我女儿人生的第一场官司,我一定要给她打赢!”原来,他的孩子在某医院出生,第5天时发现脐带处糜烂、发炎,转至其他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初步诊断为重度黄疸,后因渗液感染成败血症。经过精心治疗,孩子恢复健康,也没留下后遗症。但是仅做血培养一项检查就抽掉新生儿两管子血,这场“劫难”实在是让孩子家人难忍心头之痛。
一方坚决“为女儿打赢人生的第一场官司”,一方明确表示“与我们医院没关系”。吕群依然不愠不火,“毕竟孩子是在你们医院出生的,哪个家庭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既然人家已经起诉到法院,我想我们有必要坐下来当面说一说,你们觉得呢?”院方在电话里同意了。
吕群又拨通孩子父亲的电话:“我跟医院约好了组织调解,你们家人也商量一下。”经过吕群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院方一次性补偿1800元并当即履行。“你这么有亲和力,再不听你的,我们也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