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积极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作者:许惠珍 耿 莉 发布时间:2012-05-07 浏览次数:978
本报讯 4月28日,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此举旨在为民间融资提供阳光平台,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风险,防止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
近年来,民间融资、民间借贷成了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今年一季度,金阊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7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五分之一,借贷涉案金额2316.46万元,占全部民事案件涉案总金额的42.55%,此外该院还审理了多起因民间融资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为有效防止民间借贷问题的发生,化解纠纷于未萌,金阊法院在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在公证处和街道司法所设立联系点,与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建立定向联络机制。
资金供需双方在达成借贷意向后,可到风险防范服务中心或联系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中心建立了涉诉频率高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名单,借贷双方凭身份证就可查询该名单清册,使出借人可预期借贷风险。中心还可为借贷协议办理公证,在借款人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由公证处出具赋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持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省时省力,大大降低了风险。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员调解达成的还款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可以进行免费司法确认,当一方不履行时,可直接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