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法庭已与843个公安派出所,754个司法所,249个交警队,2025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建立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联动机制。”5月初,在江苏全省人民法庭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庭所共建”工作全面启动两年之际,记者随同在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走访了部分人民法庭。

  代表们认为,法院积极推动,公安、司法联动,基层组织互动,通过整合基层管理资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庭所共建”这一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举措,生动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

  ■联动调处

  互补给力

  “王庭长吗?我是广益派出所小吴。我们正接警一个工伤事故,工伤赔偿相关法律不大熟悉,能否派一名法官来派出所?”从小吴急促的语气中,无锡市崇安区广益法庭庭长王丽君感觉到事态严重,她决定亲自去协助处理。

  “不行,不给个说法,我们不走,全住在派出所!”广益派出所内,10多名农民工围坐在一受伤男子周围,情绪激动地嚷嚷。

  受伤男子是一名外地农民工,几个月前在一楼盘的建筑工地做工时不慎摔跤致左腿骨折,包工头不知去向。为向建筑公司讨要说法,该男子召集亲友10多人聚集到工地,阻挠施工。广益派出所接警后将聚集人员和工地负责人带回派出所。然而由于警员对工伤赔偿法律不太熟悉,劝说中该男子和亲友们误认为派出所故意偏袒建筑公司,情绪更加激动。

  王丽君一边耐心倾听男子讲述受伤经过,一边详细解释了工伤认定程序以及关于工伤赔偿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劝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她明确表示,如果最后仍需走诉讼途径,法庭将根据相关规定建议法院免收其诉讼费。该男子详细询问了相关诉讼程序后,带着亲友离开了派出所。

  广益派出所副所长陈建中向记者介绍,由于广益位于无锡崇安新城,外来流动人口总数现已超过城市常住居民人口。近几年110接警量不断攀升,接警中刑事和治安纠纷一般能较快甄别迅速处理,但民事纠纷特别是涉及专门领域的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和标准的确定等,有时警员会因不太熟悉而让老百姓产生“推”的误解。“庭所共建”中法官及时提供的法律咨询和现场协助,往往能有效防止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的升级。

  在广益法庭,记者见到了法庭与派出所签订的共建协议,其中明确:双方以定期矛盾纠纷函告书为载体,将双方已经处理完毕和正在处理中的矛盾纠纷进行双向函告。对于派出所正在处理而又有诉讼可能的案件,法庭要主动介入协调化解。在居民户籍调查、配合强制执行等方面,派出所要与法庭通力协作。

  协议中特别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即双方将对接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在共建对接过程中调解化解矛盾不力的人员,在年终考评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记者了解到,因“庭所共建”工作成绩突出,2010年和2011年,广益法庭连续获得“江苏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集体”称号。

  5月2日下午,南京孝陵卫法庭,记者巧遇前来法庭共商“孝陵卫地区矛盾纠纷调解人才库建设”的孝陵卫派出所和司法所领导。

  记者了解到,2010年,孝陵卫法庭签订了与派出所的共建协议,2011年,又签订与司法所的共建协议。协议包括人民法庭在司法所设立“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司法所在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以此作为共建工作的平台。正在会商的“人才库”建设是2012年度三家“庭所共建”工作重点推进项目。

  “法庭地处老城区,老城区人员混杂,往往成为社会管理的软肋和薄弱环节。联合三家力量,特别是分布到'点'上的基层民调人员力量,可以在互通互融中有效进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调与联处。”庭长朱纪国介绍,共建工作两年来,城区民事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降低,法庭涉诉信访工作连续保持“零进京上访”。

  ■联手防治

  共同研判

  一个协议,一个基地。5月3日,记者在苏州震泽法庭看到共建工作促就的三个“相互给力的基地”。

  2010年11月初,震泽法庭和震泽派出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同年12月初震泽法庭挂牌成立“基层民警调解技能培训基地”。2011年2月,法庭与震泽司法所签订了“庭所共建”协议,同时“人民调解员实习培训基地”在震泽法庭挂牌成立。培训基地建立了定期指导、信息通报、矛盾研判等工作机制,实现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2011年4月,法庭与震泽城管队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同年5月“基层城管随岗培训基地”在震泽法庭挂牌成立。

  一月一次的政法工作例会放在月底。“例会参与人员有派出所、司法所、交巡警中队、城管队以及辖区曹村村委会工作人员。”震泽法庭庭长吴建中介绍说,“组织召集例会,一方面是征集对法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是最大限度搜集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并分析归纳出具有实际参考意义的风险预警提示,提出操作性强、效果好的建设性意见。”

  翻阅震泽法庭2011年初针对部分小微企业生存状态及可能引发纠纷所做的调研、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婚姻状况可预测的“离婚潮”所做的专项调研,记者感触法庭工作的细与早。

  说到这个“早”字,曾经是南京中医学院高材生的吴建中给记者讲起“神医不闻”的典故。春秋战国时期,扁鹊并不认为自己是神医,说他哥哥的医术比他高得多。但因为在还没有生病之前,他哥哥就会告诉人们如何去保健、养生、调理,导致被告诉过的人以为自己本来就没病,所以就感觉不到他哥哥的高明之处。

  在吴建中看来,通过联手防治共同研判,把问题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将其作为共建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可以有效减少社会管理成本。

  吴建中认为,共建相当于医学中的辨证论治。他比喻说,好比箭头在肩上,庸医会把病人胳膊上的箭杆剪掉就万事大吉,“剩下是内科的事不归我管”。共建的理念并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在于辨证论治,协同给力。“这样也许在第一个医生那里,箭伤便可以彻底化解掉。”

  “所”是一个体系

  5月4日,记者来到盐城东台时堰法庭--全省“庭所共建”源起法庭。该法庭2009年率先创建“诉警对接”纠纷化解模式,当年这一共建模式即有效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73件。2009年底,这一做法受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的高度评价。

  “当初创建这一纠纷化解模式主要动因是,道交纠纷调解工作量太大。”时堰法庭庭长赵建东坦言。

  现如今,共建工作开展三年来,法庭的共建触角已广为延伸,“去年年底,辖区四家企业老板因资金链断裂弃企出逃,涉及拖欠水乡群众集资款、工人工资数百万元。推举工人代表顺利变卖企业机械设备原料后,在清偿现场派出所布置警力维持秩序,司法所劳动所进行工资的核对,变现款的保管发放,镇党委政府坐镇指挥。”回忆这样一幅“共建”图景,赵建东认为,“庭所共建”,“所”应该是个更宽泛的概念和组成。

  “或者说,'所'是一个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其原点是一庭两所,实践中不断生发成长为更广泛的基层社会管理力量。”盐城大丰三龙法庭庭长杜美龄认真斟酌着表述。

  2010年,杜美龄由大丰市人民法院行政庭调任至三龙法庭,丰富的党委政府协调工作经历促使她考虑运用党委政府力量联合基层社会管理力源,来突破苏北农村矛盾纠纷量多复杂的困局。

  近年来,三龙法庭不断拓展共建范围,形成以派出所、司法所、交巡警中队、法律服务所、村(居)民委员会共建共治为核心,以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的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防护网。共建体系随后在大丰法院五个法庭全面推广。

  这一成功做法引起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大丰市委、市政府专门转发该院《关于在人民法庭辖区内开展“庭所共建”创建“和谐乡镇、无讼村居”活动实施意见》的共建文件,并将其纳入“大调解”布局,列入政法综治考核评价体系。

  在该考核评价体系中,三龙法庭创新社会管理的平台--“平安月报”已在全省推广。月报中有各村居在法庭的案件数量及具体案件的处理情况,典型案件中存在的不稳定风险,法庭在司法建议中给予的具体意见,法庭开展各项工作的动态情况等。

  可以说,“平安月报”不仅成为基层组织了解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更是基层组织解决突出问题的大参考。

  “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系统工程需要的是通盘考虑,多方共进。”杜美龄认为。她告诉记者,最近省高院又制定下发了全省人民法庭涉诉矛盾纠纷月通报、季分析、年报告的统一格式,“这将进一步让共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2012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之年,是全国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深入之年,如何将这些总体要求与基层组织的管理现状、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紧密结合,杜美龄在思索、在实践,全省274个人民法庭庭长在思索、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