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04-05-14 浏览次数:2274
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树立科学的法院发展观。科学的发展观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基本准则,是评价法院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在法院工作中,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处理好案件质量、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基础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大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要强化案件质量与效率指标体系与考评机制的落实,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工作水平。要坚持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强化服务大局观念,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法院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法院干部工作作风。要把“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科学发展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各项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各个方面,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坎上。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善待百姓的关系,既要依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又要注意依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积极做好各类涉农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依法服务“三农”。
四要强化以人为本的观念,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使法院领导班子都能做到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守纪律。中院党组要积极发挥协管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增强法院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坚持“人才兴院”的发展观,在对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建设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强化全市法院人才队伍建设,为法院长远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