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成为全市党员干部法律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05-05-27 浏览次数:1385
近年来,宿迁中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积极开展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惩处了一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分子,并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犯罪司法建议,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为反腐倡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此,市委、市纪委将人民法院作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成员单位,并将人民法院作为党员干部法律教育基地。
为充分发挥法院作为党员干部法律教育基地的作用,市中院将按照市纪委确定的“大宣教”成员单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典型案件的筛选工作,并及时向市纪委报告,组织相关党员干部旁听开庭,接受法纪教育。认真组织好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通过严格庭审程序,规范庭审活动,不断增强庭审活动的宣传教育效果。充分运用审判资源,把一些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制作成“说法”节目,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一步扩大对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扩大教育面,增强教育效果。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