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法院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05-07-06 浏览次数:1392
本网徐州讯:7月1日,铜山法院召开聘用人员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将聘用人员纳入专项整改活动中,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院认为,聘用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同样代表法院形象,极少数聘用人员存在责任心差,对当事人态度生硬,服务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形象不好,遵章守纪不严等不规范行为,同样会损害法院的形象。会议要求聘用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投入到整改活动中来,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改正自身存在的与法院职业要求不相符的言行和举止,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均要符合审判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
该院根据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了聘用人员专项整改活动方案,实行对聘用人员定期考核制度,建立聘用人员业绩档案,采取测评、抽查、量化等工作方式,加强对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真正使聘用人员的管理正规化、制度化。
该院认为,聘用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同样代表法院形象,极少数聘用人员存在责任心差,对当事人态度生硬,服务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形象不好,遵章守纪不严等不规范行为,同样会损害法院的形象。会议要求聘用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投入到整改活动中来,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改正自身存在的与法院职业要求不相符的言行和举止,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均要符合审判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
该院根据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了聘用人员专项整改活动方案,实行对聘用人员定期考核制度,建立聘用人员业绩档案,采取测评、抽查、量化等工作方式,加强对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真正使聘用人员的管理正规化、制度化。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