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分析当前行政诉讼案件出现的新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政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05-12-09 浏览次数:1217
一、行政案件特点。一是案件数量首次下降。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一直在高位徘徊,但今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量呈明显的下降趋势。主要是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有了进一步提高,取得了行政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公民法治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识到遇到问题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复议或听证,从而避免了一批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二是案件审理难度大。主要体现在,案件发生的时间跨度长;庭审时间长;证据材料多;认定难度增;涉案人员多。三是土地类案件集中。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土地类案件占60%以上。
二、提高行政审判质量的措施。睢宁法院行政审判法官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并采取具体措施提高行政案件质量。一是召开行政机关领导座谈会,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沟通,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中的法律纠纷。二是行政审判法官做到高度注意,沉着应对。首先,重视案件,不能因为案件数量少而掉以轻心,也不能因案件难度大而产生畏难情绪。其次,吃透案情。案件越复杂,越要研究透它,越要吃透它,同时把审理复杂案件作为重要的学习机会。带着问题去学,带着疑问去学。三是认真学习,提高司法能力。全面理解法律、法规、政策的精髓,把握历史、面对现实,不能割裂历史也不能回避现实。同时还树立大局观点,全局意识,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不能让审理的案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线。多做说服教育的工作和案件的协调工作,尽可能找到矛盾的焦点,双方冲突的集中点和利益交叉点,平衡多方利益,以期合法解决。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