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配合上海铁路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爱滋病患者运输毒品案
作者: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1-29 浏览次数:1927
侯某系丹徒区高桥镇农民,2006年在火车上携带毒品被铁路公安抓获,在羁押期间侯某被查出患有艾滋病,依法被取保候审。
考虑到侯某的身体健康状况,上海铁路法院决定到侯某的原籍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开庭审理。丹徒法院在得知情况后,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派人到高桥镇联系开庭场地,同时找到侯某,说服其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配合庭审。
当日,上海铁路法院会同公诉机关上海铁路检察院到丹徒高桥镇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过审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侯某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携带毒品达
据悉,因侯某的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决定其暂予监外执行。丹徒法院表示作为侯某户籍所在地法院,将积极协助执行机关,对侯某进行教育和监督,让其认罪伏法,自尊自重,不再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