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是适应法院审判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通过把人民陪审员进行四个纳入管理,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纳入档案管理。该院为23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业绩档案,分自然情况、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奖惩情况等。并采取一人一档,单独存放,确保每名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有记录,检查起来有痕迹。

二是纳入考评管理。为解决人民陪审员工作好坏一个样的做法,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同干警一起纳入半年和年终考核,全程接受来自全院干警的考评,实现以考促勤、以评促效的功能,真正激发起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三是纳入培训管理。人民陪审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司法变革的特点,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为此,该院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各种培训,通过制定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与,使人民陪审员在学专业理论、业务技能、庭审技巧中,增强自身的实际工作水平。

四是纳入社会管理。人民陪审员同样是履行审判职能的不穿法袍的法官,理应接受社会监督。为达到纳入社会管理的效果,该院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发放民意测评表,对人民陪审实行全过程管理,使人民陪审员时刻感到自己应负的责任和肩负的神圣使命。

该院通过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四个纳入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