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审前调查制度
作者:张宝玲 惠蕾蕾 发布时间:2007-04-12 浏览次数:1541
本网连云港讯:连云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自成立以来,逐步启动刑事案件审前调查制度,目前已步入正轨。所受理的11件刑事案件,全部启用该制度,切实提高了庭审效果与案件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深入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工作,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质量,连云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东部城区的实际及案件审理的需求,分别制作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表》、《未成年被告人家庭情况及犯罪原因调查表》,委托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进行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工作,并由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作出该未成年人是否符合适用非监禁刑的评价报告。同时,该院通过让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填写调查表、审判人员进行调查走访等方式,尽可能地对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过程、平时表现、犯罪原因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以便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为案件的审理和法庭教育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审理过程中,针对不同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与之相应的法庭教育。
尽管增加了工作量,但法院始终认为,上述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对未成年被告人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能深刻地剖析犯罪原因,为未成年被告人准确“画像”,给法院在定罪和量刑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矫治犯罪,这才能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